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临海市人民政府大田街道办事处行政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行政编制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综治信访工作; 二、选调条件和范围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基层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能力,品行端正,廉洁自律,甘于奉献,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2.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综治信访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临海户籍,行政编制,中共党员,男性,年龄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4.新录用公务员一般在同一机关工作满 3 年(含试用期),与招录机关签订最低服务工作年限的,按协议执行;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6日—22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大田街道党建办公室(河东路36号3楼),联系人:谢涛,联系电话:0576-85952296。 3、报名方式: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个人自荐的如进入面试环节需用人单位同意。 4、报名提供材料:《临海市人民政府大田街道办事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A4双面打印;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张。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书等。 5、审查:报考者提交信息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在选调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弄虚作假、不诚信报考等情况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则取消选调计划。 四、选调程序 通过资格审查、能力测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后,经综合研判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公示5天,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 本公告由临海市人民政府大田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