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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81/2019-918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涌镇委〔2019〕37号 成文日期: 2019-05-29
发布单位: 涌泉镇
中共涌泉镇委员会 关于印发《涌泉镇邪教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 日期:2019-06-06 17:14
  • 来源:涌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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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部门: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及时、高效、妥善地应急处置邪教类突发的事件应急处置的能力,及时平息事态、消除影响、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央“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有效处置”的总方针,和“绝不允许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人员形成组织,绝不允许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活动形成气候”的总体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有效处置邪教类组织的突发事件,确保全镇社会政治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涌泉镇邪教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兼镇长:周能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周启卫任副组长,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学校、卫生院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置邪教类突发事件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决策。

三、职责任务

1、综治办:负责统一指导,协调各村,各单位处置邪教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派出所:负责邪教类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情报收集和现场取证,维护现场秩序,并负责侦破辖区涉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

3、统战办:负责指导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4、宣传保卫办:负责校园安全保卫,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巡查防范,坚决防止出现校园突发安全事件。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一)突发事件分类

邪教类突发事件,按影响大小、危害程度及紧急状况,分为特大、重大、一般三个级别。原则上凡发生境内外邪教类组织人员入辖区滋事,制造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恐怖事件,如爆炸、投毒等,制造自焚、自杀、自残、杀人等极端事件,为特大紧急情况;邪教类组织人员冲击党政机关、围攻宗教活动场所、聚众闹事,在公开场所组织大规模非法传教活动为重大紧急情况;邪教类组织人员散发邪教宣传品,为一般紧急情况。

(二)   突发事件处置

1、出现特大紧急情况。由派出所牵头处置,综治办、卫生院等相关部门协助现场处置。情况严重的,报请党委、政府牵头处置。

2、出现重大紧急情况。由派出所牵头处置,综治办、民政办等相关部门协助现场处置。情况恶化的,报请党委、政府牵头处置。

3、出现一般紧急情况。由派出所负责处置,相关部门立即赶到现场协助。

(三)突发事件报告

发生邪教类组织突发事件,各有关责任单位按照分工确定职责任务,根据本处置预案牵头及时处置,并在第一时间向镇及上级部门报告。

1、发生特大、重大紧急情况,自发现事件发生起1小时内,应向镇综治办汇报情况;

2、自发现事件发生2小时内,应将简要的基本情况向党委、政府报告,报告内容至少包括初步判断的事件危害程度、当事人简要背景情况、有关部门在现场已作处置情况;

3、自发现事件发生4小时内,应将已经了解的事件完整情况向党委、政府做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应当包括:(1)事件发生现场的完整描述;(2)当事人的主要情况;(3)事件危害程度;(4)事件可能产生的影响;(5)有关的证据、证言。

4、此后如有新进展、新情况,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

五、善后处理

综治办和派出所负责突发事件善后处理、协调工作。

(一)   综治办

1、负责跟踪了解事件处置进展情况。

2、汇总处置情况,及时向党委、政府和市委政法委报告。

(二)   派出所

1、依法查处邪教类人员。

2、深挖幕后组织者和主要骨干,查明邪教类组织在我镇的组织架构和指挥体系,坚决予以打击和摧毁。

六、工作要求

1、各村、镇直各单位要按照印发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根据突发事件分类,及时启动、快速处置。对方法不当、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及相关人员和责任人的责任。

2、各村、镇直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及时向镇报告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存在瞒报、漏报、错报、虚报现象的,根据事件性质严肃追究相关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3、本预案由镇综治办负责解释。

4、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共涌泉镇委员会

201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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