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家渡街道证明材料取消清单(第二批) |
证明材料涉及事项 | 证明材料序号 | 证明材料 | 出具证明单位 | 办理方式 | 备注 |
法律援助审批 | 1 | 经济状况的证明 | 乡镇(街道) | 部门间信息共享 | |
阳光招生 | 2 | 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证明 | 乡镇(街道) | 部门间核查 | |
贫困生资助 | 3 |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 乡镇(街道) | 部门间信息共享+部门间核查 | |
再生育审批 | 4 | 生育情况证明 |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其他方式 | 调整为告知承诺方式办理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 5 | 申请人1973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部门调查核实 | |
6 | 申请人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部门调查核实 | |
7 | 申请人现存子女数包括本人现存的生育子女(含送养、寄养、离婚判随前配偶的子女)、现存的合法收养(含1992年4月1日〘收养法〙实施前已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子女和现存的继子女 |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部门间信息共享 |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 8 | 申请人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部门调查核实+部门间信息共享 | |
9 | 再婚夫妻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有关生育数量的规定生育子女和合法收养子女 |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部门调查核实+部门间信息共享 | |
困难群众救助申请 | 10 | 贫困状况证明 | 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街道 | 部门间核查 | |
市场主体设立及场所变更 | 11 | 场所使用证明 |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房屋建设部门 | 书面承诺 | 被列入住所(经营场所)负面清单的除外 |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申请广告发布登记 | 12 | 场所使用证明 | 房屋建设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 | 部门间核查+部门调查核实 | |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需现场检查) | 13 | 房屋产权证明 |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房屋建设部门 | 部门间信息共享 | |
药品经营(零售)企业(连锁门店、单体药店)验收 | 14 | 房屋产权证明 |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房屋建设部门 | 部门间信息共享 |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开办 | 15 | 房屋产权证明 |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房屋建设部门 | 部门间信息共享 |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无需现场检查) | 16 | 房屋产权证明 |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房屋建设部门 | 部门间信息共享 | |
17 | 门牌号变更证明(企业经营场所或仓库地址的文字性变更时需提交) |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房屋建设部门 | 书面承诺 | |
农业项目申报 | 18 | 项目建设内容如果包含粮食育秧中心等配套粮食生产设施外的其他设施大棚,需提供建设地点不在粮食功能区内证明 | 项目所在镇(街道)及质量监管部门 | 部门调查核实 | |
森林火灾认定 | 19 | 森林火灾山场权属证明 | 村、乡镇(街道)、县级林业主管部门 | 部门调查核实 | |
人工培育野生植物备案 | 20 | 野生植物物种来源证明 | 村、乡镇(街道)、县级林业主管部门 | 部门调查核实 | |
不动产登记 | 21 | 具结书 | 村集体、乡镇 | 部门调查核实 | |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 | 22 | 回乡落户的职工、军人和其他人员申请宅基地无住房证明材料 | 乡镇(街道) | 部门调查核实+书面承诺 | |
房地产交易纳税、减免申报(计税价格无争议) | 23 | 抚养(赡养)关系证明或能够证明双方抚养(赡养)关系的证明资料 | 人民法院、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书面承诺+部门内部核查+部门间信息共享 | 调整为告知承诺方式+核查申请人的有效证件或凭证+部门信息共享办理 |
个人所得税优惠核准——自然灾害受灾减免 | 24 | 自然灾害损失证明材料 | 中介机构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或县以上人民政府职能部门或保险公司等 | 部门内部核查 | 调整为纳税人留存备查+税务机关抽查 |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核准——纳税有困难的企业 | 25 | 纳税困难证明 | 中介机构出具的受灾损失报告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或县以上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出具的受灾损失证明或保险公司理赔证明 | 部门内部核查 | 调整为纳税人留存备查+税务机关抽查 |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及救助金给付 | 26 | 致困原因证明 |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镇(街道) | 直接取消 | |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 27 | 产权证明或场所使用证明 | 房管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 | 部门间信息共享 | |
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核准支付 | 28 | 继承证明 | 公安机关及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部门 | 书面承诺+部门调查核实 | 除特殊情况外无需提供继承证明。 |
城乡居民参保关系注销登记人员待遇核准支付 | 29 | 确定继承权的证明材料 | 公安机关及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部门 | 书面承诺+部门调查核实 | 除特殊情况外无需提供继承证明。 |
30 | 卫计、公安机关及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 卫计、公安机关及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部门 | 部门间信息共享+书面承诺+部门间核查 | |
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待遇核准支付 | 31 | 亲属关系证明 | 医疗机构、公安机关、乡镇街道及以上人民政府 | 部门调查核实 | 市外还需提供 |
| 32 | 供养亲属无生活来源证明原件一份(18周岁以上提供) | 乡镇、街道及以上人民政府 | 部门调查核实 | 市外还需提供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待遇核准支付 | 33 | 继承关系证明 | 公安机关及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部门 | 书面承诺+部门调查核实 | |
参保人员死亡遗属供养资格确认 | 34 | 无经济收入证明 | 乡镇、街道及以上人民政府 | 部门调查核实 | 非本市户籍仍需提供 |
35 | 供养亲属关系证明 | 医疗机构、公安机关、乡镇街道及以上人民政府 | 部门调查核实 | 法定证照无法确定关系的仍需提供 |
网络创业认定 | 36 | 就业困难人员印证材料 | 镇(街道)、档案室或行政相对人自己提供 | 其他方式 | 调整为申请人可以选择核查就业创业证+部门间核查方式办理 |
37 | 登记失业人员印证材料 | 镇(街道)、档案室或行政相对人自己提供 | 其他方式 | 调整为申请人可以选择核查就业创业证+部门间核查方式办理 |
创业孵化补贴申领 | 38 | 登记失业人员印证材料 | 镇(街道)、档案室或行政相对人自己提供 | 其他方式 | 调整为申请人可以选择核查就业创业证+部门间核查方式办理 |
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领 | 39 | 登记失业人员印证材料 | 镇(街道)、档案室或行政相对人自己提供 | 其他方式 | 调整为申请人可以选择核查就业创业证+部门间核查方式办理 |
| 40 | 独生子女证明 | 镇(街道)计生办出具 | | |
收养证 | 41 | 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 | 镇(街道)计生办出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