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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74/2019-9347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东镇委〔2019〕37号 成文日期: 2019-05-10
发布单位: 东塍镇
中共东塍镇委员会 东塍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守牢塘河 呵护生命”预防溺水事故全民大行动的通知
  • 日期:2019-05-10 08:23
  • 来源:东塍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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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办公室,镇属各部门各行政村: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进一步推进平安东塍建设,全面加强预防溺水事故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镇党委、政府决定2019年4月-10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守牢塘河、呵护生命”预防溺水事故全民大行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负责、失职追责,全面履行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预防溺水事故工作体系,构筑安全防护防线,最大限度减少溺水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建立镇预防溺水事故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张波任组长,镇党委委员派出所长吴兰能、党委委员朱永华、副镇长王陆星任副组长,镇级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镇防溺水办),设在镇综治办,镇综治办常务副主任王先足兼任办公室主任,农办王杰平、派出所副所长王志坚兼任副主任。

三、部门职责

(一)镇综治办: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工作。

(二)镇党建办:负责统筹协调宣传、教育系统各单位做好宣传工作,加强游泳安全、预防溺水公益广告、警示教育和经验做法宣传,在全社会营造预防溺水的浓厚氛围。负责学生预防溺水事故安全教育,增强教师、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溺水时正确自救施救方法。指导中小学校(尤其民工子弟学校)全面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印发《告家长书》,并通过开展暑期家访,延伸预防溺水宣传教育阵地,增强家长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三)派出所:负责组织社区民警在走访活动中,积极开展预防溺水安全宣传,督促兼任学校法治副校长的民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整合公安、卫生、民间组织、危险水域巡防队等力量,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

(四)农办:负责对水利工程日常管理。对水库山塘、拦河坝闸、大中型输水渠、施工河段等长年保持有深水的位置,督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或施工单位在显著位置设立危险警示标识。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对重点水域加强巡查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土管所、村镇建设办督促相关企业加强工地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水池、水坑,废弃、关闭矿山等遗留坑洼监管,对危险水池、坑洼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设立警示标志和有效的防护设施,加强巡查管理。

(六)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制定溺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事故发生后,救援人员迅速到位,及时开展应急救援;卫生院组建一支医护应急队伍,帮助开展溺水人员先期救助,组织抢救业务培训。

)镇妇联、工会、关工委:组织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针对各类人员特别是外来务工子女和留守儿童加强宣传教育。

)镇团委:组建预防溺水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暑期期间,组织开展日常巡逻劝导活动;联合有关部门,广泛参与“守牢塘河、呵护生命”为主题的相关专题宣传。

)各行政村:组织对辖区内水域进行隐患排查,在可能溺水的河道、水库、坑塘等水域设置警示标志和救生器材,落实管理责任;实行村干部包片制度,将水域巡查纳入村网格员工作职责;重点时期,在事故多发、易发水域进行重点巡查组建救生队伍,建立健全水域日常巡查制度和监督制度,做到人员到位、巡查到位、监督到位。

四、工作重点

突出溺水事故预防,切实看牢学生、儿童以及务工、旅游的外来人员;把牢6月至9月天气炎热、溺水事故高发的暑期时间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溪流、河塘、水库等危险水域。

(一)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各行政村对辖区内的水库、江河、湖泊、溪流、水塘、因施工形成的水坑等水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全面查找隐患,做到无盲区、无死角。

(二)大力开展防范宣传。教育主管部门要深入校园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切实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通过各种途径、方式加强对务工、旅游的外来人员的防范宣传。

(三)着力形成工作合力。各行政村要加大重点时段、重点水域巡防频率,由点带面,提升预防溺水事故工作实效。各部门要自觉参与,整合力量,做到资源共用、信息共享。

(四)大力提升救援能力。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提前做好处置溺水事故各项准备,添置必要救援器材,全面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坚决防止因出警不及时、处置不果断而耽搁救援时间,造成不良影响。一旦发生溺水死亡事故,要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妥善处置,严防发生次生事件。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5月中旬前)

召开全镇预防溺水工作全民动员会,组织开展预防溺水宣传月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防范溺水事故宣传教育。健全完善预防溺水专项治理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9年5月10日—5月31日)

完成对所属区域安全隐患排查,对水域所属地方、单位、责任人、安全隐患、基础设施,以及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警示标识、救援装备设置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逐一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了。并建立隐患销号制度,坚持挂图作战,以行政村为单位,对前期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好禁止进入标识牌、警示标识牌、水深标识牌、溺亡事故标示牌、防溺水告示牌等“五张牌”设置工作,做到整治一个、销号一个。

(三)常态化巩固阶段(2019年6月1日—10月30日)

按照职责分工,严整改、抓落地,全面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专题宣传教育,强化常态巡查。镇预防溺水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专项督查组,开展常态化督查,落实“一事故一核查一通报”制度,严格倒查并问责,并将溺水亡人事故纳入村主职干部考核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维护公共安全的责任感、紧迫感,迅速行动起来,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行政村部门间联合检查、信息传递等工作机制,推动预防溺水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建立溺水事故领导到场制度,发生溺水警情的,村主职干部、驻村干部、驻片民警必须到场;发生溺水事故的,办事处联系领导、派出所分管副所长必须到场;发生亡人溺水事故的,镇分管副书记、派出所长必须到场。

(二)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各行政村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定岗定人,切实把工作发动起来,把隐患排查出来,把问题整改消除到位。建立溺水事故一事一报和倒查制度,对重点水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未按期完成任务的,一律予以通报批评;对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不力,导致发生溺水事故的,一律追究行政村包干村干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上一年度曾发生溺水死亡事故的水域,再次发生溺水亡人事故的,启动免职程序,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行政村主职干部,予以诫勉谈话,视情采取组织措施。

(三)建章立制,加强信息报送。各行政村各部门要建立常态化督导,负有包干责任的村干部,要经常到包干水域检查督导,帮助解决疑难问题,做到半月一检查、一月一回顾、一季度一评估,并建立检查台账。镇成立专项督查组,实行一日一通报,全面查找问题、及时督办整改,切实提升预防能力和隐患整改成效。在推进过程中要发现好的典型、好的做法,加大经验总结和宣传力度,落实专人负责相关数据统计,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发生溺水亡人事故的24小时内上报溺水事故及处置情况。对于迟报、漏报、瞒报溺水死亡事故等相关信息的,要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附件:东塍镇预防溺水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中共东塍镇委员会 

东塍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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