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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83/2019-9035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9-04-05
发布单位: 括苍镇
磨亮“正义剑”|括苍镇召开扫黑除恶交流座谈会
  • 日期:2019-04-06 16:25
  • 来源:括苍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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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市各级会议精神,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工作,4月5日下午,括苍镇在镇四楼会议室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交流座谈会。班子成员、两代表一委员、村主职干部和退休老干部代表等参加座谈。座谈会由镇党委副书记徐邦本主持。

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杨新对全镇扫黑除恶工作阶段性成果进行通报。

座谈会上,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杨新解读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政策法规,并对全镇扫黑除恶工作阶段性成果进行通报,希望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踊跃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积极提供违法犯罪线索。

会上,各参会代表积极发表对扫黑除恶的意见、建议。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董先米作重要讲话:一、思想认识要高度统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意义重大。希望全镇上下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全面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取得新成效。二、组织发动要充分到位。通过村广播、宣传车、公告、标语横幅等宣传形式,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社会知晓率和群众参与度,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工作责任要严格落实。扫黑除恶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需要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共同推进。在工作中,希望镇领导班子要站到工作的第一线,亮明态度、抓出力度。驻村干部要督促村两委干部和党员走村入户开展宣传,鼓励引导有线索的群众如实举报。村主职干部作为工作主要责任人,要全力配合,应报尽报,绝对不做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两代表一委员和老干部们要发挥来自群众的优势,消除群众顾虑,引导帮助群众依法反映事实。四、工作纪律要严肃对待。镇纪委要不定期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专项督查,通过走访群众、下发问卷等形式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系统评估。对知情隐瞒或刻意包庇,威胁恐吓群众的,不但要严格对照村主职干部考核办法和驻村干部考核办法进行通报,还要根据党内政治纪律进行顶格处置,参与黑恶势力的,依法送交相关部门作出刑事处罚。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我们要坚定信心,提振精神,决战决胜扫黑除恶硬仗,为打造平安括苍和浙东南独具魅力的山水名镇积极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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