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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处置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19-04-04 09:37浏览次数:字号:[ ]

台州市万通造漆有限公司2012年7月25日以法院拍卖方式取得一宗位于临海头门港新区医化园区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面积3.3334公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台州市万通造漆有限公司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后,2013年1月15日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经查,台州市万通造漆有限公司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至今未开发利用已闲置两年以上,构成法定闲置土地的客观事实。另经核实,台州市万通造漆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将企业名称变更为台州德丰溶剂科技有限公司。

我局已对原台州市万通造漆有限公司宗地分别下发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闲置土地认定书》、《闲置土地听证权利告知书》(临土听字[2018]1号、临自听字[2019] 1号)。你公司自收到《闲置听证权利告知书》后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依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视为放弃听证。

根据上述调查核实,台州德丰溶剂科技有限公原台州市万通造漆有限公司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至今尚未开工建设,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第二条之规定,已构成法定闲置土地的客观事实。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拟定台州德丰溶剂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土地处置方案呈批表》(临自闲[2019]1号)并经临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处置如下:无偿收回台州德丰溶剂科技有限公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注销土地使用权证。

 

 

 

临海自然资源和规划

20194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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