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公告】临海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临海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3月19日至12月26日,对临海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98家部门及下属单位、镇(街道)填报的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情况自查表反映:截至2017年末,98家单位立项项目数合计272个,其中:193个项目已完工,62个项目正在实施中,14个项目未开工,3个项目取消(其中:行政执法局项目“临海数字城管”建设途中中止,已支出69.63万元)。 269个项目(不包括已取消项目3个)投资预算安排合计66299.39万元,其中:财政补助46439.75万元,主管部门资金6026.61万元,自筹4650.03万元,其他9183万元;截至2017年末项目投资额合计39889.1万元(已付款34497.34万元,应付款5391.76万元),完成投资预算60.17%,其中:硬件17657.33万元、软件3835.84万元、日常运行维护费9071.2万元、线路租费1752.21万元、其他7572.52万元。 二、审计评价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化工作,专门制定并出台了《临海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全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根据市府办信息中心提供的项目资料,近3年信息化建设安排项目呈逐年上升趋势, 2015-2017年立项分别为27个、49个和67个,审定预算额分别为4377万元、10150.3万元和13907.45万元。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 市政府于2014年6月出台了《临海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但并未得到有效落实,调查发现大部分项目建设后续监管、组织竣工验收和绩效评估完全处于“真空”状态。根据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情况自查表反映:截至2017年末,76个未完工项目中有16个项目立项时间早于2016年,已完工的193个项目中有51个项目未进行验收,已完工项目均未进行绩效评估。 (二)信息共享机制缺失,部门之间未能充分实现数据对接。 调查发现,由于部分单位间数据共享不畅,增加了工作量和工作难度。一是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司法部门从立案到案件判决、执行全过程中各自取证,未能有效地实现案件信息共享。二是市国土局和税务局缺乏对土地证的动态联动,增加了土地使用税缴纳情况核查的难度,并且易造成土地使用税少缴漏缴。三是工商、建设和民政等部门之间,以及民政和下属殡仪馆之间未建立保障受益对象信息联网机制。 (三)建设单位缺乏统一规划,增加了资金支出。 调查发现,一是社会监控系统由不同部门安装管理,造成一个路口多个摄像头。二是各镇(街道)派出所布置安装的社会视频监控系统,由于小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原因,线路被切断,导致监控视频无法使用,需重新建设。 (四)部分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调查发现,一是农村视频监控系统完好率不高。二是市建设局、临海小学、临海师范附属小学运行维护管理不健全。有的无信息化系统专职管理人员,有的无具体运行维护记录台账。 (五)已实施完成并验收的信息系统功能、使用绩效未达到预定的目标。 调查发现,一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差异化停车收费系统运行过程中未达到合同规定。二是市建设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三维规划辅助决策系统等部分子系统使用率较低。 (六)部分系统数据管理不健全,存在安全隐患。 调查发现,临海市公安局的社会信息资源整合平台使用的是http方式访问,未采用加密的https方式,存在安全隐患。 (七)未按规定采购、使用正版软件。 调查发现,各部门、镇街道普遍存在:未编制软件采购计划,未将软件采购经费编入政府采购预算;未建立软件资产管理,软件资产台账和使用台账不全;未建立软件安装、卸载审核机制,未检查正常软件日常使用情况。目前在用的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等软件普遍非正版。 四、审计处理方式和建议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我局按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规范有序地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按计划要求及时完成进度;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打通部门间的数据壁垒,充分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利用;统筹规划信息化项目,做到现有信息化系统资源整合后的最大化利用;加快推进信息化队伍建设,有效推进信息化项目运行维护工作;积极完善风险防控制度,全面推进办公软件正版化等五项建议。
|
打印 关闭 |
分享到: |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