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76/2019-9089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尤镇委〔2019〕17号 | 成文日期: | 2019-04-19 |
发布单位: | 尤溪镇 |
中共尤溪镇委员会 尤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尤溪镇“无违建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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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作片、行政村、镇属各部门、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各级“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创建行动要求,全面巩固提升我镇“无违建镇”创建成果,根据临海市“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无违建村(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临拆组〔2019〕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无违建村”创建活动,全镇拆违控违意识显著增强,新增违法建设行为得到全面遏制,存量违法建筑得到有效处置,防违控违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形成。5月底前,全面整治X216店尤线、X907下双线、X925尤哈线两侧乱搭建、乱堆放、乱采挖、废品垃圾、广告残留、青山白化、绿化缺失、赤膊墙、农田管理用房、矿山整治等10类问题。7月底前,全面处置非法“一户多宅”。9月中旬前,创成“无违建村”18个。10月底前,完成存量违法建筑拆除3万平方米以上;城中村改造0.8万平方米以上;旧住宅区改造0.8万平方米以上;旧厂区改造1万平方米以上;拆后土地利用率80%以上。 二、创建标准 1.基础台账齐全。“一户一档”、“一企一档”档案资料完善,分类处置精准率达90%以上。 2.违法建筑处置。全村各类存量违法建筑均依法处置到位。 3.新增违法建筑管控。全面禁止新增违法建设行为,从违法建筑产生到发现不超过3日,从发现到拆除不超过7日,从拆除到建筑垃圾清理一般不超过15日。 4.非法“一户多宅”处置。1999年1月1日以后农村新建住宅应当拆除老住宅的非法“一户多宅”得到全面依法处置。全面推进农房确权确违工作,农房确权登记率达到90%以上。 5.拆后土地得到有效利用。建筑垃圾即拆即清,拆后土地做到应耕则耕,应绿则绿,应建则建,拆后土地利用率达到80%以上。 6.农民建房“挂牌施工”率达100%。落实选址踏勘、建筑放样、砌基检查、竣工验收四个到场制度达100%。 7.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网格化违法建筑防控、治理体系和动态巡查机制;有效落实农民住房“一户一宅”规定。 8.规划布局合理。村庄建设项目符合村庄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规划,并依法办理审批手续,村庄居住、商贸、休闲、生产等功能布局合理,建筑实用美观、房屋错落有致。 9.环境干净整洁。村容村貌干净整洁,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完善、完好,能落实“门前三包”和庭院绿化。村庄绿化美化成效明显,村庄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与自然融为一体,能够达到天蓝、山青、水绿、地净、气爽。 10.社会平安稳定。投诉问题得到依法妥善处理;无因违法建筑拆除、防控和治理工作不到位引发的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和较大社会影响事件。 三、创建措施 1.“整村推进”行动。以行政村为创建单位,成立驻村干部为组长、村两委干部为成员的村级创建工作小组,负责创建工作。自5月份开始,全镇每月创建成功不少于4个村,各工作片每月必须有一个以上村创建成功。工作片负责制定本片创建计划,排出各村创建完成时间,要求县道两侧村先完成创建,对照创建标准,组织各村开展创建工作,做到创建一个,验收一个。 2.“美丽公路”行动。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工作片配合镇综合执法中队,对县级道路沿线逐条逐段开展调查摸底,排出整治时间表,落实责任人,全面开展整治,努力实现道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八无”目标,即无“蓝色屋面”、无乱搭建、无乱堆放、无乱设摊、无乱涂写、无乱设广告、无绿化缺失、无“青山白化”。 3.“新增清零”行动。按照《临海市新增违法建筑责任追究办法》(临市委办〔2017〕63号)规定,对新增违建要做到即查即拆。建立新增违建日巡查、日上报制度,以工作片为单位,开展每日巡查,并上报新增违法建筑情况日报表,工作片书记和主任签字后统一上报城建办。 4.“排险除患”行动。全面排查旧厂区、“低小散”企业聚集区、成片出租房等重点类型违法建筑,对严重违建、危旧房集中、居住环境差、存在结构质量安全隐患、占用公共消防通道的违法建筑,坚持以拆为主,改造、搬迁、拆后重建等方式结合,各分管办公室牵头排出整治计划,确保及时依法处置到位。 5.“积案销号”行动。城建办牵头负责全面梳理卫片执法、历史违法用地、临时用地、媒体曝光、信访热点等案件,制定清理整治方案,确保积案按时销号清零,不发生各类重大信访。 6.“一户多宅”清理行动。在一户一档的基础上,各行政村要全面排查非法“一户多宅”,建立处置台账;国土所、城建办要做好统筹,制定切实可行实施方案,确保非法“一户多宅”全面有效处置。 7.“督察督办”行动。镇纪委开展每月督察,定期通报,对创建过程中出现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进行追责;城建办负责制定各级“三改一拆”办督察指导过程中指出的问题点位整治方案,进行挂牌销号,确保问题点位整改到位。 为确保以上行动取得实效,各办、各行政村要坚持“五结合、十必拆”原则。“五结合”是:一是与七大专项行动相结合。结合以上各专项行动,各办要根据职责分工,开展相应的专项整治,形成合力,全面助推创建工作。二是与行业整治相结合。我镇将对本地行业中存在低、小、散,脏、乱、差的企业进行集中整治,对存在消防和使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必须拆除,倒逼企业转型升级。三是与推进重点项目相结合。拆除妨碍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推进的违法建筑,为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推进保驾护航。四是与专项工作相结合。与党建示范引领工作、卫生乡镇创建、美丽城镇建设、五水共治、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互借东风,互促互进。五是与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相结合。通过创建合作,转变镇村两级干部作风,树立遇难能攻坚、做事敢冒尖、工作争领先,铸造精气神、亮剑争第一的尤溪干部新形象。“十必拆”:一是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设的违法建筑;二是存在严重消防隐患和使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三是影响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的违法建筑;四是群众反响强烈和上级交办督办的,以及县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建筑;五是各类专业市场周边的违法建筑;六是临时用地到期未续办或拒不落实整改的和作出拆除违法建筑行政处罚决定后至今未依法处置到位的违法建筑;七是大棚房、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旅游风景区内的违法建筑;八是镇区主要街道、县级以上公路、河道两侧可视范围的违法建筑;九是非法“一户多宅”、村级留用地上村干部或企业主的大体量违法建筑;十是影响村容村貌房前屋后乱搭建及影响村庄规划实施的违法建筑。 四、职责分工 城建办:负责制定创建工作方案,牵头完善配套政策文件,负责与上级沟通联系、全镇数据统计及协调、监督等日常工作,建立健全统一的防违控违综合管理系统,牵头组织“无违建村”创建验收。对各工作片、各办、行政村创建工作开展指导。负责城中村、旧住宅区改造、两路两侧、四边三化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综合执法中队:开展各类日常巡查,负责立案查处所属辖区内违法建筑,并配合做好全镇层面违法建筑拆除的力量调配工作。 镇纪委:负责对党员干部参与违法建筑的违纪违规问题进行处置,对创建过程中出现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进行责任追究。 组织办:负责将考核结果作为镇机关干部、村两委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联合镇纪委对创建工作推进不力的村级人员及时采取约谈等措施; 宣传统战办:负责指导“无违建村”创建的宣传报道工作;配合做好对涉宗场所的违法建筑进行调查和甄别,负责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及宗教界人士工作,协助创建办进行违建整治。 综治办:负责“无违建村”创建的维稳工作。 信访办:负责接待创建过程中所引起的群众来信、来访和政策解释工作。 工办、消防站:负责全面排查旧厂区、“低小散”企业聚集区、成片出租房等重点类型违法建筑,排出整治计划;负责消防安全隐患建筑调查摸底,并对在违法建筑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派出所:负责“无违建村”创建工作中的社会治安管理和依法拆违的保障工作,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查处构成犯罪的违法用地行为。 民政办:负责“青山白化”治理。 党政办:负责“无违建村”创建的后勤服务工作。 国土资源所:负责各类规划编制,指导拆后地块利用规划编制及改造政策制定,负责农房确权、确违及登记发证,非法“一户多宅”专项整治,历史遗留违法用地积案“销号”,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违法案件处置,临时用地违法违规问题处置。 农办:负责农村环境整治提升、涉水违建整治和四边三化工作(河道两侧)。 市场监管局分局:负责协助对涉及违法建筑的场所,停止办理工商登记等许可手续;已办理的,暂缓变更和换照。 供电所:不得为违法建筑和在违法建筑内从事生产经营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已办理的要依法停止公共服务。同时,全力配合做好对拟拆除点位断电切线工作。 各工作片、各行政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创建标准,以各行政村为单位,全面推进辖区内“无违建村”创建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违法建筑拆除和整治工作,落实巡查管理责任制,完善各项台账资料,并建立电子档案上交城建办。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党委、政府成立“无违建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建办。根据镇班子联系村制度,联村班子负责对所联系村创建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各工作片书记主任负总责,驻村干部具体抓落实,明确目标和完成时限,层层分解创建任务,全力推进“无违建村”创建。镇属各办、各部门要按照全镇的统一部署,根据职责分工,及时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合力推进创建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镇宣传办等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工具,宣传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标准、政策规定等内容,定期发布工作信息,教育、引导群众积极支持和拥护创建活动,形成全社会普遍共识,积极营造良好的创建活动氛围,做到全民参与,全镇“创无”。 3.强化监管,严明纪律。成立“无违建村”创建专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线、各村创建工作推进情况,不定期进行督查,督查结果进行全镇通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各村创建时间安排,镇纪委每周进行督查,工作推进情况连续两次排名末位的,由镇主要领导对驻村干部和村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各行政村在底数排摸时,数据不清、情况不明的,一律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党纪政务处分;在创无过程中,因定性指标(新增违法建筑管控、违法建筑典型案例、防违控违综合管理系统、社会平安稳定)考核不达标,而影响全镇乃至全市面上创建工作的,取消镇村两级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先评优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如发现或被人举报存在违章建筑的,要在一周内自行处置到位,若未按规定自行处置到位的,镇纪委、组织办要及时介入,并依照相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中共尤溪镇委员会 尤溪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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