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66/2019-9344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古街工委〔2019〕25号 | 成文日期: | 2019-04-20 |
发布单位: | 古城街道 |
中共临海市古城街道工作委员会 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争星夺旗•和美共创”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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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入实施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县提升”工作,高标准落实“浙江二十条”“台州三十条”,深入推进“美丽党建”行动计划,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全领域建强、全区域提升。经研究决定,在街道基层党组织中开展“争星夺旗·和美共创”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争星夺旗·和美共创”专项行动是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重要抓手,是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重要载体。“争星”是指争创星级党群服务中心,打造高质量基层党建阵地;“夺旗”是指争夺全市党建“先锋示范”旗,发挥基层党组织在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服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作用;“和美”是指和合同心,和谐美丽。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国全省和台州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为遵循,与基层党建重点任务紧密结合,定期研判,综合评比党建工作,大力培树典型、激励后进,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动建设活力品质幸福临海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2019年—2021年),全街道农村、社区、机关、两新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各个领域统筹推进,各个层面齐头并进,做到一年一回合、三年一周期,加速实现争先进位、晋档升级。力争到2021年底,全街道所有党组织创成三星级以上党群服务中心;其中至少有80%党组织创成四星级党群服务中心;有40%基层党组织创成五星级党群服务中心;有15%党组织夺取“和美共创”先锋旗,全街道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二)年度目标 ——到2019年底,全街道至少有60%党组织创成三星级党群服务中心;有40%党组织创成四星级党群服务中心;有20%党组织创成五星级党群服务中心;有5%党组织评定夺取“和美共创”先锋旗。 ——到2020年底,全街道至少有80%党组织创成三星级党群服务中心;有60%党组织创成四星级党群服务中心;30%党组织创成五星级党群服务中心;有10%党组织评定夺取“和美共创”先锋旗。 ——到2021年底,实现总目标。 (三)建设标准 根据“争星夺旗、和美共创”活动要求,提出全街道基层党组织争创“星级”党群服务中心评定标准(详见附件)和争夺“和美共创”先锋旗,为深入开展“争星夺旗、和美共创”活动,指导推进、督查考核提供标准化依据。 1.争创“星级”党群服务中心 按照“服务功能齐全、分区设置合理、运行制度健全、活动开展正常”的要求,实行百分制量化考评,并设加扣分项目(详见附件)。具体内容如下: (1)设置规范。村级党群服务中心的实际使用面积不少于100㎡,设置有党员活动室、村两委办公室、文体活动室、矛盾调解室、便民服务中心和村邮站等;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的实际使用面积不少于350㎡,设置有党员活动室、文体活动室、矛盾调解室、便民服务中心和警务室等。在明显位置有醒目的“党群服务中心”字样,有条件的村可在办公楼门口设置旗杆并升挂国旗,可设置和合谈心室、图书阅览室、志愿者工作站等个性化、特色化的活动区域。其他领域党群服务中心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2)功能齐全。坚持以全面建设为基础,完善功能为关键,发挥作用为根本,将政治功能作为党群服务中心的第一属性,积极向党员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党组织在广大党员群众中的凝聚力、号召力和影响力。突出党群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在服务党员方面,能够发挥党员培训、党员服务、困难帮扶、信访接待、政策咨询、流动党员管理和党代表联络服务等作用;在服务群众方面,能够发挥办公议事、教育培训、文化宣传、便民服务、居家养老、健身娱乐等作用,真正实现便民利民。 (3)制度健全。制定并严格落实党群服务中心和各活动分区的管理制度,明确中心工作人员和值班人员职责,并将相关制度和职责在中心各活动分区醒目位置上墙公开。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增强为民、便民、利民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和效率。建立科学合理的窗口考核奖惩制度,考核结果与个人评优评先挂钩,激励工作人员真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4)活动正常。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特点,详细制定符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的年度工作计划和活动计划,为党员群众提供“菜单式”服务。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发展大局,紧扣群众实际需求,深入开展形式活泼多样、内容丰富健康、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每天定时对外开放,定期组织开展活动,切实将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成党员群众的活动场所、交流平台、教育园地、展示窗口和精神家园。 2.争夺“和美共创”先锋旗 每年按照辖区党组织数的5%左右比例,组织全街道基层党组织对标夺旗。具体内容如下: (1)政治引领力强。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持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和合协作,组织协调能力较强。有效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对其他各类组织的领导作用明显,较好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各类社会基层组织。 (2)党群凝聚力强。党组织核心领导作用明显,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号召力。有力有效引领群众,着力把党的正确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组织引领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党员队伍充满活力和战斗力,先锋模范作用发挥较好,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党群关系和谐,群众满意度高。 (3)发展推动力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重点工作推进和重大项目落地中成效明显,落实工作迅速坚决。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当先锋,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建设中当模范,集体经济发展较好,村容整洁村风文明,“和美共创”推进有力。 (4)自我革新力强。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先锋指数考评、“十二分制”管理等制度,党员管理规范严格,组织活动经常。善于创造性开展工作,在活动载体、工作方式、运行机制等方面形成有效的工作特色。深入开展清廉古城建设,班子成员和干部队伍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一票否决事项发生。 三、程序步骤 (一)公开标准。各级党组织开展“争星夺旗、和美共创”实施方案要通过党务公开栏、召开党员会议、党建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公开公示,让党员群众充分了解开展“争星夺旗、和美共创”活动的目的意义、评定标准等,明确任务目标,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二)明确节点。基层党组织定期对照标准,向上级党组织逐项汇报工作进展;每季度党工委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实地巡查、查漏补缺;每年6月份,由市委组织部牵头成立市级考评小组,对基层党组织争创“星级”党群服务中心和争夺“和美共创”先锋旗情况进行考核评定,作为“七一”系列活动进行表彰奖励。 (三)严格评选。争创“星级”党群服务中心和争夺“和美共创”先锋旗按照基层党组织自评申报、党工委预审推荐、市级考评小组验收评定的程序开展。其中“星级”党群服务中心根据实地考评得分确定,即“五星级”得分应在90分以上(含90分,下同),“四星级”应在80分以上,“三星级”应在70分以上,70分以下不定级。 (四)强化保障。对考评验收通过的“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和10万元的工作经费予以奖励(“美丽党建”示范村已经补助的,不再重复补助);对夺取“和美共创”先锋旗的党组织,结合“七一”系列活动予以通报表扬,党组织负责人在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对连续3年夺取“和美共创”先锋旗的党组织予以5万元的工作经费奖励,党组织及负责人评优评先予以优先推荐考虑。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街道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开展“争星夺旗、和美共创”工作。党工委落实主体责任,定期分析研判,明确工作举措,确保取得实效;党工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示范作用到位、具体指导到位、跟踪问效到位。此项工作将作为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列入党委(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任务清单。 (二)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市委组织部将定期开展“争星夺旗、和美共创”活动督查,及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问题,科学评定“争星夺旗”情况。“争星”和“夺旗”成功的基层党组织要继续发挥先锋引领作用,进一步管好用好党群服务中心,对于出现违纪违法、严重工作失误或造成其他较大负面影响的党组织,随时摘星、摘旗。同时,街道党工委结合实际,加强分类指导,确保所辖基层党组织进一步发挥优势、补齐短板,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过硬。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媒体,宣传推广“争星夺旗、和美共创”过程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培树好典型,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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