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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革和完善招生办法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9-03-27 15:3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字号:[ ]

各镇(街道)中小学、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为促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7〕122号),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革和完善民办初中、民办小学的招生办法

(一)根据省标准化学校要求,结合各学校的办学条件或设立时的批复文件严格控制招生计划,确保班额符合规定。各学校招生计划数见《2019学年临海市中小学招生事业计划》。

(二)实行学校自主招生与电脑派位相结合的招生方式。台州学院附中、市外国语学校和杜桥实验中学自主招生60%,电脑派位40%;其他民办学校(不含民工子弟学校,下同)自主招生80%,电脑派位20%。

(三)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民办学校要“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民办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每名学生只能报读1所学校,不得兼报。台州学院附中、市外国语学校和杜桥实验中学电脑派位由市教育局组织,其他民办学校电脑派位须报经市教育局同意,并由市教育局派人审核监督。

(四)民办学校原则上在市内招生。自主招生部分,学校根据办学理念和培养目标,除可参照小学六年级质量监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等在报读本校的学生中录取,不得采取其他文化课考试或变相考试。

(五)凡在网上报读相关学校但自主招生未录取且符合报读学校有关条件的学生,均可参加电脑派位。

(六)烈士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子女、企业高管人员子女等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并在台州学院附中和市外国语学校之间均分抽签确定就读学校。

(七)哲商现代实验小学和巾山实验小学除招收部分政策性优惠生外,全部实行电脑派位。

二、下大力气办好公办初中

(八)改革公办初中的管理体制。所有公办初中均由市教育局管理,校长由市教育局任命。

(九)改革和完善公办初中的招生办法。严格划定学区,严格按学区招生,因特殊原因招收的非本学区学生,须向市教育局报备。

(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引导广大教师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全面提高师德素养,做人民满意的教师。以教师“坐班制”为抓手,严格课堂教学管理和作业管理,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敬业奉献,依法履行教师职责。

(十一)建立和完善绩效考核。倡导以质量论英雄,奖优罚劣,拉大差距,奖金分配向一线教师倾斜,向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向教学质量提升快的教师倾斜。

三、改革优质普通高中的分配办法

(十二)台州中学、回浦中学、大田中学正取生为40%,分配生为60%,分两批分配。

(十三)台州中学分配生采用区间降分录取,第一批降分区间为[1,1.8],第二批降分区间为[1,3],总分相同的根据原中考有关政策执行。回浦中学、大田中学继续采用原降分录取办法。

(十四)考生数在100人以上的公办初中,确保台州中学1名但分数控制在普高线上100分;考生数在50人以上的公办初中,确保回浦中学1名,但分数控制在普高线上80分;考生数在50人以下的公办初中,确保大田中学1名,但分数控制在普高线上50分。总分相同的根据原中考有关政策执行。

(十五)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7〕122号),优质普通高中的名额分配逐步向公办初中倾斜, 2022年(2019级初一学生)起,民办初中当年自主招生学生数及公办初中招收的非本学区学生数按50%的比例计入分配基数。

(十六)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临海市教育局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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