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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LH331082-059/2019-898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9-03-22 | |
发布单位: | 市法院 |
临海市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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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预算
一、临海市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 2.受理不服本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等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 3.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4.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5.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参与同国际司法界、国际组织之间的司法交流活动。 7.开展本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8.领导人民法庭和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的工作。 9.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10.在业务工作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公民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 11.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临海市人民法院共有1家部门预算单位,具体为:临海市人民法院(本级)。
二、临海市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临海市人民法院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临海市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临海市人民法院2019年收支总预算5870.1万元。 (二)关于临海市人民法院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临海市人民法院2019年收入预算587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70.1万元,占100%。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889.16万元、教育支出17.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7.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5.8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 4960.2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3902.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1.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5.77万元,项目支出909.9万元。 (四)关于临海市人民法院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临海市人民法院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870.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70.1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4960.2万元、专项公用类支出739.9万元、发展建设类项目170万元。 (五)关于临海市人民法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临海市人民法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870.1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405.7万元,主要是人员住房公积金及司法辅助服务支出的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类)4889.16万元,占83.29%;教育支出(类)17.9万元,占0.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87.21万元,占8.3%;住房保障支出(类)475.83万元,占8.11%。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3915.1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200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经费的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85万元,主要用于大型修缮的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事业运行(项)64.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经费的支出。 (6)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17.90万元,主要用于干警的教育培训支出及党建活动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3.67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的工资发放。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38.2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35.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75.8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六)关于临海市人民法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临海市人民法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96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58.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助学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01.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临海市人民法院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临海市人民法院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关于临海市人民法院2019年“三公”经费和会议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临海市人民法院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1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2万元,下降1.63%,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9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或下降)0%。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7.14%,主要原因是预计接待批次减少。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人民法院及其他县市区法院来临办案、调研、考察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或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95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临海市人民法院2019年会议经费预算数为1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临海市人民法院本级1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01.59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临海市人民法院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1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临海市人民法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7辆,其中,应急、调研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6辆、综合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临海市人民法院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96.71%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8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及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11.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执行活动和对各种非诉执行活动的支出。 12.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反映人民法院审判用房、人民法庭用房、刑场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以及审判庭安全监控设备购置及运行管理等支出。 13.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4.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19年临海市人民法院预算公开.docx2019年临海法院预算公开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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