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82/2019-817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9-03-13 | |
发布单位: | 永丰镇 |
永丰镇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 ||||||||||||||||||||||||||||||||||||||||||||||||||||||||||||||||||||||||||||||||||||||||||||||||||||||||||||||||||
|
||||||||||||||||||||||||||||||||||||||||||||||||||||||||||||||||||||||||||||||||||||||||||||||||||||||||||||||||||
各位代表: 现将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印发给你们,请予审议。 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和繁重的发展任务,镇政府在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依法组织财政收入,认真落实各项预算支出,坚持科学发展,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工作,规范管理,深化改革,促进了我镇经济稳步推进,社会和谐稳定,全年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如下: (1)财政收入执行情况 2018年市下达我镇国地税计划数5447万元(国税3970万元,地税1477万元),我镇完成国地税任务7006万元(其中国税5186万元,完成年初数的130.63%,地税1820万元,完成年初数的123.22%)。实现财政总收入7006万元,其中分项目为:国税增值税4766万元,国税企业所得税420万元,地税营业税4万元,地税增值税51万元,地税企业所得税396万元,个人所得税397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75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313万元,土地增值税39万元,房产税276万元,其他地税69万元。 我镇以上财政收入按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结算,我镇2018年应得分成收入为2150.07万元,加上市政策追加专项补助1797.91万元,全镇财政当年可用一般预算资金3947.98万元。2018年专用基金收入为3710.31万元,其中分项目如下:土地收入返还2000万元;下属部门收入17.45万元;上级各部门补助收入1592.87万元(其中交通部门54.15万元,农林部门267.66万元,计生部门0.84万元,其他部门 1270.22万元);其他收入99.99万元。 (2)财政支出执行情况 2018年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为4000.46万元,分项目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259.32万元。 1.1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50.17万元。 1.2政府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608.74万元。 1.3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支出600.4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49.83万元。 2.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164.84万元。 2.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66.08万元。 2.3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22.65万元。 2.4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支出26.63万元。 2.5抚恤(款)复退军人生活补助(项)支出154.13万元。 2.6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支出71.06万元。 2.7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支出59.4万元。 2.8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支出34.5万元。 2.9残疾人事业(款)生活和护理补贴(项)支出180.99万元。 2.10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支出218.59万元。 2.11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项)支出14.64万元。 2.12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特困供养(项)支出1.77万元。 2.13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支出34.54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支出20.24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支出58.9万元。 5.农林水支出(类)409.64万元。 5.1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支出188.72万元。 5.2农业(款)其他农业(项)支出1.02万元。 5.3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委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17.61万元。 5.4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项)支出202.29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02.53万元。 收支相抵,当年赤字52.48万元,加上上年年终滚存结余720.37万元,今年年终滚存结余667.89万元。 2018年专用基金支出为3794.04万元,其中分项目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868.38万元。 1.1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4万元。 1.2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支出1.66万元。 1.3政府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475.59万元。 1.4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支出389.73万元。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支出2.5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19.53万元。 3.1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支出41.23万元。 3.2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支出6.18万元。 3.3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支出172.12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支出199.74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公共设施(项)支出2202.1万元。 6.农林水支出(类)301.8万元。 6.1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支出2.35万元。 6.2农业(款)其他农业(项)支出92.88万元。 6.3林业(款)其他林业(项)支出9.33万元。 6.4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委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197.24万元。 收支相抵,当年赤字83.73万元,加上上年年终滚存赤字89.45万元,今年年终滚存赤字173.18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元,占0%,与2017年度相比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59万元,占57.46%,与2017年度相比上升98.38%,主要原因:第一,2018年度接访等增加,公车使用频率变高;第二,公车使用年限增加,车况下降,维修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36万元,占42.54%,与2017年度相比上升104.5%,只要原因:第一,因食堂升级改革,部分2017年度的公务接待费用未及时报销,累加到2018年度报销;第二,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近年来总体都较少,各年度因实际工作需要略有浮动。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8.59万元。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2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3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3)2018年财政工作情况 2018年我镇财政收支较2017年有所好转,但受宏观调控政策和国际形势的影响,工、农业发展仍受到一定的影响,各种收入的征收难度较大,各种支出有增无减,社会各项事业特别是重点工程支出、教育支出、新农村建设支出、民政事业费支出和社会治安经费等对财政资金的需求和依赖程度加大,使我镇地方可用资金增长远远滞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面对前所未有的压力与困难,我们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优化支出结构,努力做好增收节支的各项工作。 1、强化税收征管,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不断扩大经济总量;认真抓好税法的宣传普及,增强全社会的税收法治观念;坚持依法治税,加大税收征管力度,着力抓好增值税等主税种的管理,挖掘小税种征收,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税收收入任务。 2、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确保收支平衡。坚持依法理财,强化预算约束,严格资金审批程序。继续加大预算外收支两条线管理,进一步规范综合财政预算,深入实施农村税费改革,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通过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及镇本身的财力,切实保证重点工程、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和民政事业费的支付工作。 3、优化支出结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管理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财政理念,全力安排好财政支出。一是确保工资运行机制,保证工资正常发放。二是增加对困难群众救济的投入,确保军烈属、优抚、救济人员基本生活费和“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三是提高对政法部门办案经费的保障力度,确保政法部门正常运转和综治维稳工作的开展。四是确保市镇重点工作经费投入,小城镇建设、两路两侧、三改一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河道保洁等工作大大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看到在预算执行和财税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财源后劲不足,财政收入增收的压力进一步加大,地方可用财力更趋紧张,重点工程资金、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和民政事业费支出压力较大,财政平衡基础日趋脆弱,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的任务非常艰巨,所有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市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2019年我镇财政收支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干部大会会议和镇党代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着力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坚持改善民生,着力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不断提高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坚持厉行节约,压一般、保重点,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坚持财政改革,进一步完善财政体制机制,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按照上述指导思想,拟计划2019年我镇国地税任务数7500万元。预计实现财政总收入7500万元,其中分项目安排增值税5057万元,企业所得税826万元,营业税4万元,个人所得税457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45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273万元,土地增值税79万元,房产税360万元,其他地税税收99万元,按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测算,如能完成上述任务,我镇2019年应得分成收入为2325.604万元,加上预测市追加专项补助1609万元,当年可用公共预算资金3934.604万元。 2、拟安排专用基金收入预算3670万元,分项目如下:土地收入返还2000万元;下属部门收入15万元;上级各部门补助收入1595万元(其中农林部门270万元,交通部门55万元,其他部门 1270万元);其他收入60万元。 3、预算当年可用资金合计为7604.604万元,加去年财政滚存结余494.71万元,2019年综合预算实际可用资金为8099.314万元。其中:当年公共预算可用资金3934.604万元,加去年一般公共预算滚存结余667.89万元,实际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4602.494万元;专用基金收入预算3670万元,加去年专用基金滚存赤字173.18万元,实际专用基金可用资金3496.82万元。 2019年拟安排分项目支出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127万元。 1.1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53万元。 1.2政府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084万元。 1.3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支出990万元。 其中消防支出15万元,食品安全支出15万元,武装支出20万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周转金30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270万元。 2.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154万元。 2.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77万元。 2.3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22.65万元。 2.4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支出26.63万元。 2.5抚恤(款)复退军人生活补助(项)支出154.13万元。 2.6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支出40.53万元。 2.7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支出71.06万元。 2.8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支出59万元。 2.9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支出41万元。 2.10残疾人事业(款)生活和护理补贴(项)支出181万元。 2.11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支出391万元。 2.12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项)支出15万元。 2.13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特困供养(项)支出2万元。 2.14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支出35万元。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支出73万元。 4.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支出258万元。 5.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公共设施(项)支出1902万元。 6. 农林水支出(类)711万元。 6.1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支出189万元。 6.2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支出2万元。 6.3农业(款)其他农业(项)支出94万元。 6.4林业(款)其他林业(项)支出9万元。 6.5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委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215万元。 6.6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项)支出202万元。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03万元。 以上合计预算支出为7544万元。主要是确保人员经费、专项投资、兼顾安排必需的公用经费和其它支出。继续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重点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发放、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周转及社会保障、农业、科技等法定支出的增长。 三、2019年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 1、不断壮大现有企业规模。积极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氛围,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收入可持续发展。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和财政收入结构的分析研究,密切关注财税改革动态,及时掌握和应对国家财税政策调整对收入的影响,牢牢掌握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确保税源不流失。强化财税部门协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坚持财税例会制度,掌握动态,落实措施,切实做到应收尽收,确保经济发展的成果充分反映到财税增长上来。 2、强化财政公共服务职能。健全公共财政制度,加大支出节减力度,努力提高支出效益,保证重点支出,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保证政府和各部门的正常运转,保证工资足额发放,保证农业、社会保障、文化、综治、教育等重点领域的经费安排到位,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继续加大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强化票据管理,实现以票促收、应收尽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逐步压缩现有的债务规模,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 3、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公用经费支出“零增长”的要求,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十个严控”,建设节约型政府。 各位代表,2019年我镇财政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认真贯彻镇党委工作部署,主动接受镇人大的指导和监督,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创新,努力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我镇的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
||||||||||||||||||||||||||||||||||||||||||||||||||||||||||||||||||||||||||||||||||||||||||||||||||||||||||||||||||
打印 关闭 | ||||||||||||||||||||||||||||||||||||||||||||||||||||||||||||||||||||||||||||||||||||||||||||||||||||||||||||||||||
分享到: |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