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公管办〔2019〕11号】关于印发《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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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国资委、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岩区、路桥区建设工程招标办,各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策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政务公开能力和政务服务水平,根据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要求,重新修订完善了《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2日 台公管办〔2019〕11号关于印发《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11.25改.doc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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