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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18/2019-9708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9-12-20
发布单位: 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
浙江省临海市东部平原排涝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 日期:2019-12-20 14:37
  • 来源: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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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临海市东部平原排涝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1 建设项目基本概况项目名称:浙江省临海市东部平原排涝工程(一期)

建设内容:主要由河道护岸、水闸等组成。治理的河道有南洋河、北大河、南洋坝脚河、南洋三路河、翼西河、翼东河、川南横河和护塘河等,河道总长32.66km,新(改)建水闸9座,防渗加固水闸1座。

建设单位:临海市海洋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临海市东部平原,包括杜桥镇、上盘镇及桃渚镇。

工程任务:以防洪排涝为主,兼顾水环境改善。工程建成后,区域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暴雨不受淹。


2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主要环境敏感目标是河道两岸及闸站周边的村庄,包括新建村(南洋河南200m)、大跳村(大跳闸西10m)、达道村(达岛闸北10m)、福华家园(北大河东50m)、蒲兰头村(蒲兰头闸西300m)等。


3 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工程建成后,提高了临海东部平原的防洪排涝能力。

2)通过对现有河道整治、新开河道以及新(改)建排涝闸站等工程,有助于改善区域河道水质,有利于河道水生态环境和景观环境的改善。

3)工程建成后,工程占地范围内较大面积的水域将替代原有土地,生态系统由陆生生态环境为主转而成为以水生生态环境为主,但生态系统完整性未受到破坏,不会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4)工程实施后,增加了临海东部平原的防洪排涝能力,有效减轻大洪水时期的排涝压力,对促进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5)工程弃土(渣)计划运至围区进行综合利用,不会产生明显的水土流失和不利环境影响。

6)工程施工过程中将对施工区及其附近区域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是施工废水、废渣、短时的高噪声排放引起的,此外运输车辆的增加对交通也会带来一定影响,但这种影响是局部的,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长远影响,并且随着施工结束和治理措施实施,环境质量基本可以得到恢复。


4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时段

序号

项目

污染防治措施

预期效果

1

运行

管理

1)新增工程管理人员的生活污水纳入污水管网。

2)节制闸、排涝闸尽量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可采用隔振垫、消音器等辅助设施;启闭机房墙壁材料可选用吸声材料;尽量将卷扬机布置在闸站机房中间;闸站四周种植一些有较好降噪功能的树木。

3)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弃于垃圾箱,及时由城市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水闸的检修废污水经油水分离器后分离后达标排放,废油妥善处理。

噪声达标排放,生活垃圾清运,生活污水、检修废水对周围水体影响很小

1

废水

1)混凝土加工系统共设置沉砂1座。

2)闸站基坑废水处理(预)设置集水井9座、沉淀池9座。

3)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设隔油沉淀池和气浮池各14座。

4)挖泥船设置油水分离器,共4座。

5)各施工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4套,设置生态流动厕所若干个。

对周围水体影响很小

2

废气

1)将拌和机等机械设置防尘罩,实施封闭、半封闭施工等措施。

2)对主要施工道路和靠近居民点的施工场地,实施洒水抑尘。

3)将易产生粉尘的施工临时设施(如混凝土拌和站)和临时堆料场布置在施工场地远离居民点处,临时堆料场采用彩条布覆盖。

4)混凝土拌和系统搅拌主机配备除尘器,并采用水幕式喷嘴进行喷水。

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

噪声

1)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配置施工机械。

2)将砼拌和机、空压机等强噪声设备安装在工棚内,实施封闭施工、半封闭施工。

3对靠近村庄的施工区四周设彩钢板或围墙拦挡;在临近河道(距离80m内)或施工道路的沿线村庄一侧设隔声钢板进行围护。

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4

固体

废弃物

1)每处施工生活区设置垃圾箱2个,并纳入临海市垃圾收集系统。

2)土石余方的利用和防治措施在水土保持方案中考虑。

3)若改变土壤和底泥利用方式,则需对其进行监测评估。

有效收集、合理处置

5

生态

环境

1)减少对作业区周围植被的破坏,严禁施工人员采伐周边树木和抓捕动物、鱼类。

2)若发现其它树龄较长的植物,及时通报林业与环境保护部门,并要将其妥善保护。

3)夜间20:00~次日800禁止强噪声机械作业。

4)施工过程中若有文物发现,应及时做好保护工作并报告当地文物部门。

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6

水土

保持

1)各临时堆场需做好临时防护,施工场地、施工道路设临时排水沉砂设施,工程完工后施工场地要进行土地整治。

2)弃土(渣)运至围垦区进行回填利用。

减少水土流失量



5 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工程建设将有效减临海东部平原的排涝压力,对促进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工程施工对工程区周边水环境、声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等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只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及环境标准,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可以使其对环境的负面影响相应减免。本工程建设不违背三线一单原则,没有制约本工程建设的环境问题。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6 公众查阅环评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次公示期间,可向评价单位(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查阅环评文件的简本,必要时公众可向建设单位(临海市海洋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索要补充信息,联系方式见后。公示期限为20191220日起十个工作日。


7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是否认可;

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4)公众对评价对象、范围、公示期限、意见反馈途径等的建议。


8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来电话、写信或者现场访问的方式对项目提出意见。

环境保护部门: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电话:0576-85308586

建设单位:临海市海洋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冯工电话0576-89119299

评价单位: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联系人:张工电话:0571-87422829

或直接回复电子信箱:86070311@163.com



发布单位:临海市海洋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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