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18/2019-9708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 2019-12-20 | ||
发布单位: | 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 |
浙江省临海市东部平原排涝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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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临海市东部平原排涝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1 建设项目基本概况项目名称:浙江省临海市东部平原排涝工程(一期) 建设内容:主要由河道护岸、水闸等组成。治理的河道有南洋河、北大河、南洋坝脚河、南洋三路河、翼西河、翼东河、川南横河和护塘河等,河道总长32.66km,新(改)建水闸9座,防渗加固水闸1座。 建设单位:临海市海洋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临海市东部平原,包括杜桥镇、上盘镇及桃渚镇。 工程任务:以防洪排涝为主,兼顾水环境改善。工程建成后,区域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暴雨不受淹。 2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主要环境敏感目标是河道两岸及闸站周边的村庄,包括新建村(南洋河南200m)、大跳村(大跳闸西10m)、达道村(达岛闸北10m)、福华家园(北大河东50m)、蒲兰头村(蒲兰头闸西300m)等。 3 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工程建成后,提高了临海东部平原的防洪排涝能力。 2)通过对现有河道整治、新开河道以及新(改)建排涝闸站等工程,有助于改善区域河道水质,有利于河道水生态环境和景观环境的改善。 3)工程建成后,工程占地范围内较大面积的水域将替代原有土地,生态系统由陆生生态环境为主转而成为以水生生态环境为主,但生态系统完整性未受到破坏,不会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4)工程实施后,增加了临海东部平原的防洪排涝能力,有效减轻大洪水时期的排涝压力,对促进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5)工程弃土(渣)计划运至围区进行综合利用,不会产生明显的水土流失和不利环境影响。 6)工程施工过程中将对施工区及其附近区域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是施工废水、废渣、短时的高噪声排放引起的,此外运输车辆的增加对交通也会带来一定影响,但这种影响是局部的,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长远影响,并且随着施工结束和治理措施实施,环境质量基本可以得到恢复。 4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5 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工程建设将有效减临海东部平原的排涝压力,对促进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工程施工对工程区周边水环境、声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等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只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及环境标准,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可以使其对环境的负面影响相应减免。本工程建设不违背“三线一单”原则,没有制约本工程建设的环境问题。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6 公众查阅环评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次公示期间,可向评价单位(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查阅环评文件的简本,必要时公众可向建设单位(临海市海洋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索要补充信息,联系方式见后。公示期限为2019年12月20日起十个工作日。 7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是否认可; 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4)公众对评价对象、范围、公示期限、意见反馈途径等的建议。 8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来电话、写信或者现场访问的方式对项目提出意见。 环境保护部门: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电话:0576-85308586 建设单位:临海市海洋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冯工电话0576-89119299 评价单位: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联系人:张工电话:0571-87422829 或直接回复电子信箱:86070311@163.com 发布单位:临海市海洋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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