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74/2019-9747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东政〔2019〕79号 | 成文日期: | 2019-11-29 |
发布单位: | 东塍镇 |
东塍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度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布点情况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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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零售经营烟花爆竹申请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0年度特别是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安全工作,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9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5]2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深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7〕97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销售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2015]61号)以及《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通告》等有关规定,根据“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竟争”的设点原则,我镇在对各零售经营烟花爆竹申请单位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暂确定临海市炫丽烟花爆竹经营部7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望列入布点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申报手续。
附件:东塍镇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布点一览表
东塍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5日
附件: 东塍镇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布点一览表
东塍镇党政办公室 2019年11月2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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