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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完成情况
  • 发布日期:2018-09-25 15 : 48
  • 来源: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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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海市高度重视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各项生态环保工作得到扎实有效推进,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成效明显。对照《浙江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经自查,基本条件和建设指标达到要求

     

    1 临海市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基本条件完成情况汇总表

    序号

    基本条件

    完成情况

    1

    制订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实施方案),并通过人大审议、颁布实施1年以上;地方党委、政府建立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机制。

    完成。2003年,临海市委市政府成立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0年出台《关于建设宜居城市提升生态文明发展水平的决定》,2012年开展“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启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建立相应工作机构;2016年,将原生态市建设工作机构调整为美丽临海建设工作机构,2017年成立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领导小组。

    2016年,落实编制经费,委托浙江大学编制了《临海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25)》(以下简称《规划》),经多次实地调查、座谈、收集资料、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形成了规划文本、规划专题及规划图集。20176月《规划》通过浙江省环保厅组织的专家评审,8月通过临海市人大审议。2015年,小芝镇率先完成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规划编制,2016年,河头、括苍、尤溪、汛桥、沿江、涌泉、桃渚等7个镇编制了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7年其余11镇(街道)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全部完成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目前所有镇街生态文明建设规划通过市政府批准实施。

    近年来,临海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规章制度,出台了《临海市“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方案》、《临海市清洁空气行动实施方案》、《临海市清洁水源行动实施方案》、《临海市清洁土壤行动实施方案》、《临海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等一系列的专项行动方案。

    2

    划定并严格遵守生态保护红线,落实管控要求;区域空间开发与产业布局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功能区划、环境功能区划等要求;产业结构合理,产业发展符合国家相关政策。

    完成。2014年委托浙江大学编制了《临海市环境功能区划》,划定了11个自然生态红线区,经市人大审议通过,20167月省政府批准实施。2017年开展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共划定生态保护红线13个,面积共362.9平方公里,占全市面积的比例为16.2%,主要包括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地质遗迹保护、饮用水源保护5种类型。分别对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生态公益林、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的保护红线区域的管控措施进行了详细说明,包括法律依据和禁止行为等。

    临海市工业产业主要围绕临海经济开发区和头门港新区两大发展区块进行优化打造,形成“两区多点”的工业产业格局。优化调整主导农渔业产业布局,重点打造东西部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粮食功能区建设平台和特色农业镇,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农产品物流业、农产品贸易业、休闲观光农业等新兴业态。

    临海市以市场调节和政策调控相结合、存量退出与增量限制相结合、调控政策严肃性与灵活性相结合为原则,淘汰涉及铸造熔炼、建材、造纸、电镀、热处理、化工等行业落后产能。

    3

    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节能和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成效显著;生态环境质量综合评价位居全省前列或呈现逐年好转趋势,近岸海域水质不退化,自然生态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完成。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在节能减排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市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实现了能耗的明显下降和污染物排放量的明显降低。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强化治污减排、执法监管和环保管理,各项工作都取得积极成效,临海市连续14年获得台州对县市区生态市建设(美丽台州建设)考核优秀成绩。临海被评为2017年度美丽浙江建设工作考核优秀县(市、区);成功创建省清三河达标县,首次夺得浙江省五水共治工作最高荣誉大禹鼎

    我市环境质量逐年好转且趋势明显。2018年上半年临海市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86.7%,县级以上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柏枝岙和金岭桥国控断面达到二类水质考核要求。2018年上半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1.2%,综合指数为3.58,比去年同期下降6.3%,PM2.5均值为34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2.9%,低于环境质量二级标准。根据《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HJ192-2015)的规范要求,我市2014~2016年的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分别为89.2、89.2和88.1,生态环境状况级别为优。

    2018年第一季度,全市近岸海域三类以上海水比例为29.4%,2015年全年为16.7%,2016年全年为34.1%,2017年全年为17.5%。相比分别提高了12.7%,0.8%和17.4%,近岸海域水质不退化。

    为全国首个获得“中国宜居城市”称号的县级市,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市、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省级森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古城街道被省美丽办命名为两美浙江特色体验地,生态宜居成为临海市的一张金名片。

    4

    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健全,国家资源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政策、标准等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公众生态文明意识明显提升,绿色化生活方式、消费模式得到践行。

    完成。临海市每年将生态文明建设列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主要内容,原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美丽临海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事项,及时解决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2017年7月,在台州率先出台了《临海市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曝光各类环境违法问题,广泛宣传节能环保、生态建设相关工作,每年举办各类环保法制宣传讲座20多次,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鼓励市民绿色出行、垃圾分类等,提升全体市民的生态文明意识。

    5

    两年内未发生因监管不力或处置不当造成的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公众对环境质量的满意度高于全省平均值。

    完成。经台州市环境保护局认定,临海市两年内无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以及因生态环境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2014-2017年,浙江省统计局开展了包括台州市9个县市区在内的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表明,2014-2016年临海市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均高于每年省平均值。同时,台州市统计局在2014-2017年期间全市各个县(市、区)、开发区的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结果表明,2014-2017年临海市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得分为78.60、77.11、82.47、90.47,均为台州市内领先。

     

     


    2  临海市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指标完成情况汇总表

    指标

    单位

    指标值

    2016

    2017

    2018年上半年

    达标情况

    资源节约利用

    1

    单位GDP能耗

    吨标煤/万元

    ≤0.6

    0.34

    0.33

    /

    达标

    2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立方米/万元

    ≤28

    21.1

    25.3

    /

    达标

    3

    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

    ≥85

    85.0

    87.65

    /

    达标

    绿色产业发展

    4

    秸秆综合利用率

    %

    ≥90

    90.4

    90.52

    92.2

    达标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粪便综合利用率

    ≥80

    98

    98.5

    98.5

    达标

    5

    主要食用农产品中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的比例

    %

    ≥60

    48.51

    60.25

    /

    达标

    6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

    ≥99

    100

    100

    /

    达标

    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

    %

    100

    100

    100

    /

    达标

    环境质量改善

    7

    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

    %

    ≥78

    92.9

    93.8

    87.5

    达标

    8

    空气环境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比例

    %

    ≥85

    91.9

    93.7

    91.2

    达标

    9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

    %

    ≥80

    87.1

    87.1

    87.1

    达标

    生态系统保护

    10

    森林覆盖率

    %

    ≥40

    66.18

    67.08

    /

    达标

    人居环境改善

    11

    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水质优良比例

    %

    100

    100

    100

    100

    达标

    农村合格饮用水人口覆盖率

    %

    ≥90

    97.39

    98.07

    /

    达标

    12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85

    89.24

    92.1

    91.6

    达标

    13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96

    100

    100

    100

    达标

    14

    农村生活污水

    有效治理建制村比率

    %

    ≥90

    90.3

    93.5

    /

    达标

    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建制村比率

    %

    100

    100

    100

    100

    达标

    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建制村比率

    高于全省平均值

    /

    95.36

    /

    达标

    15

    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平方米/

    ≥13

    17.60

    17.24

    /

    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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