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人大〔2018〕12号临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情况的视察意见

发布日期:2018-08-10  15:5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临海市  字号:[ ]

 

临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文件

临人大〔201812

 


临海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我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情况的视察意见

 (2018年6月7日临海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19次主任会议通过)

 

市政府:

528,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常委会组成人员实地察看了汇溪镇两头门村文化礼堂、大田街道文化站、市博物馆、市文化馆和崇和书苑等,听取了市文广新局局长苏小锐受市政府委托作关于我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集中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法加强文化建设,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逐步完善,文化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2012年,获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典范县;2013年,获浙江省首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等荣誉称号。但是,我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存在的短板也非常明显,2016年临海文化发展指数(CDI)居台州市第八位,人民群众对美好文化生活的需求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特提出如下视察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法律意识。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要求,深化思想认识,坚持正确导向,坚定文化自信,立足临海实际,把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有机结合起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市政府要明确主体责任,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强化政策保障、人员保障和阵地保障,发改、建设、国土、财政、文化、体育、旅游、新闻网络等各部门积极担当,共同参与,公平、普惠地向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二、完善投入机制,加大对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力度。针对老城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落后、新城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滞后、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设施建设不足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规划,优化调整布局,全面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争取逐步按人口比例规划和配套建设相应的公共文化设施。加强文化与科技、旅游等的深度融合,加快推进“熊出没”等重大文旅项目的建设。针对我市人均公共文化事业经费水平低的现状,建立与公共文化需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机制,确保公共财政文化经费投入的增长不低于同期财政收入的增长。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最大程度满足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加快文化馆新馆、图书馆新馆、非遗展示中心等建设,采取新建、改建、扩建、联建等方式,推进未达标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整改提升,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三、增强供给能力,丰富群众文化精神生活。以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为契机,呼应公众尤其是山区群众、外来务工人员、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精神文化需求,分步做到按需配送。以镇(街道)文化站为依托,广泛开展文艺表演、书画比赛、乒乓球赛等各类群众文化活动,解决农村文化活动单调的问题。以各级自助图书分馆建设为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活动,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快群众健身活动中心建设,为群众活动提供便利场所。推进城乡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广场文化、警营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文化名人、文化专家以及群众文化带头人的影响力,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四、突出机制创新,强化公共文化设施的服务效能。要坚持建管并重原则,克服重建轻管和综合利用效率不高、群众参与度不够等现象。加强对历史文化的挖掘和现代文化的创新。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评价工作机制,加强基层文化设施运行绩效督查,落实镇(街道)公共文化设施每周42小时免费开放。加快推动镇(街道)图书分馆全面对外开放。大力培育礼堂文化,加强后续管理和维护,确保基层文化设施阵地不丢失,功能不丧失。重视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切实改变文化站人员“在编不在岗、在岗不专业”现象。

根据监督法、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请市政府认真研究处理,在201897日前,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临海市人大常委会

                      201867

 

 

 

 

 

 

 

 

 

 

 

 

 

 

 

 

 

 

发: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各委办、街道工委,市人大专委会,市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新闻传媒集团、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市体育局、古城街道、大洋街道、大田街道、汇溪镇。

抄送: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市委,市委宣传部。

临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6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