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模式 退出老年模式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街道信息公开 > 镇(街道)信息公开 > 东塍镇 > 重点工作
索引号: LH331082-074/2018-8723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东镇委〔2018〕49号 成文日期: 2018-08-01
发布单位: 东塍镇
中共东塍镇委员会东塍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
  • 日期:2018-08-01 09:58
  • 来源:东塍镇
  • 浏览次数:


 

各行政村、各片、各办、镇属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台州市和临海市党代会精神,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临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临市委发2018(45)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我镇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并建制、并三资、并人心,促发展、促民生、促振兴”为目标,牢牢把握“稳字当头、务求实效、因村施策、强势推进”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优化结构、合理布局、规模适度、有利发展”的工作要求,积极、稳妥、有序、和谐地推进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为再创东塍新速度,续写东塍新辉煌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依法依规。始终坚持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全面落实村党组织对村级各类组织、各项事务的领导权。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建设厅关于村规模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把严格依法办事贯穿始终,有计划、按步骤、依程序组织实施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

(二)坚持总量调控、因村施策。根据全镇农村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合理确定调整总量。按照有利于发展、治理和服务的要求,坚持“撤、并、联、转”四法并行,坚持社会稳定风险防控超前抓,“一村一策”制定调整方案和社会稳定风险防控方案,确保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确保不发生恶性治安事件,确保不发生重大负面舆情事件,积极稳妥、有序和谐推进实施。

(三)坚持尊重历史、符合民意。认真研究和充分尊重各村历史沿革、发展现状和村民意愿,积极稳妥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保持“五个不变”(即:土地<林地>承包关系不变,公益生产生活设施的投入和受益范围不变,已签订的各类有效经济合同不变,村主职干部基本报酬过渡期内不变,已安排的各类扶贫资金和帮扶项目的享受对象范围不变),确保农村居民利益不受损。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把思想引导工作贯穿于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全过程,最大限度地争取广大党员干部支持,赢得人民群众拥护。

(四)坚持全镇统筹、镇村联动。按照党委领导、党政共管、书记主抓、各方合力的要求,镇、村联动推进。镇党委、政府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统筹部署,各片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政策研究、业务指导,村级负责具体实施。

(五)坚持着眼长远、有利发展。着眼加强政府对行政村的整体调控能力,统筹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共建共享,促进村级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服务群众工作水平明显提升。立足于加快要素集聚和优化资源配置,鼓励富村带穷村、强村带弱村、大村带小村,做大做强“新村”,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三、调整要求

根据临海市委、市政府对东塍镇调整幅度的明确要求,以及我镇农村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全镇行政村规模总体减少45%以上。对山区户籍人口600人以下、平原户籍人口900人以下的行政村,以及地质灾害隐患严重村、高山移民村、人口外迁形成的“空心村”(即常住人口300人以下)、集体经济薄弱村、村级班子长期软弱涣散又无理想人选的行政村,列入调整范围;对少数村民意愿强烈、就近就便合并有利的村,不局限于户籍人口数,只设下限,不设上限;原则上不跨镇(街道)调整。

四、方法步骤

(一)调整模式

综合考虑户籍人口、地理位置、历史渊源、产业布局、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因素,科学合理推进行政村规模调整。主要模式有:

1.“做大集镇村”模式,调大集镇村规模,做强集镇村实力;

2.“做强中心村”模式,增强中心村的凝聚力和带动力;

3.“以强带弱”模式,将党建强村与后进村合并,通过以强带弱,推动整体提升;

4.“以富带贫”模式,富村与经济薄弱村合并,进一步增强村集体经济的“造血”功能;

5.“特色发展”模式,充分利用相邻村自然风光、古村落等旅游资源,打造乡村旅游等美丽经济;

6.“抱团发展”模式,将地域相近、习俗相同、资源相连的村进行合并,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带动村民增收致富;

7.“强化产业带”模式,充分利用相邻村的产业特色,进一步集聚资源,共享发展,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

(二)时间安排

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从2018年7月开始,到2018年9月基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前期准备阶段(2018年7月中旬-7月下旬)

(1)全面开展考察调研。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做法,形成行政村规模调整的基本构想和总体思路。

(2)研究制定方案意见。根据临海市关于行政村规模调整指导意见、集体资产处置、村级组织设置等一系列工作方案和政策意见,研究制定符合东塍实际,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方案,并向临海市委市政府和临海市有关部门汇报对接,争取工作指导和政策支持。

(3)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东塍镇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督导小组及相关工作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各工作组织职责分工。

(4)加强业务指导。镇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梳理操作流程和工作要点并汇编成册,开展业务培训,保证每一位参与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的工作人员业务精通、指导有力、操作规范、不出差错。

(5)专题研究细化方案。开展调查摸底,逐村开展模拟调整和社会稳定风险排查化解防控工作,按照“一村一策一预案一专班”要求,制定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具体方案,上报市委审定。建立工作班子和专项小组,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先行排摸和化解影响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的矛盾问题,制定不稳定因素防控处置预案,对个别复杂村要提前开展专项审计。

(6)全面开展“三资”摸底。对可能涉及调整的行政村(尤其是情况复杂、调整难度大的行政村)集体资产进行摸底,对集体资产有无被占用、是否闲置、应收款项、各项收入和支出、债务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为下阶段清产核资工作打下基础。

2.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7月下旬-8月下旬)

(1)全面宣传发动。召开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镇、村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明确要求、强化纪律。

(2)全面清产核资。开展农村集体“三资”调查登记等工作,全面冻结封存行政村的各种财产、村级档案,收缴并统一保管有关印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

(3)依法依规实施。通过村民表决、请示批复、班子组建、“三资”融合以及检查验收等程序完成行政村规模调整主要工作。即村民会议讨论通过行政村规模调整方案和村名村址等内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集体资产处置方案,分别形成决议;镇形成《关于要求调整行政村规模的请示》及相关手续,上报市政府批复;根据上级党委政府批复意见,组建新村过渡时期党组织、村务工作领导小组、村务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和社务工作领导小组及其他配套组织;待班子组建后,稳步推进“三资”融合。

3.总结完善阶段(2018年9月)

(1)档案整理。完成档案资料和各类印章的收缴、整理、移交工作,实行统一收缴、统一保存。档案收缴以及印章的收缴、刻制、使用,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故销毁、变卖、占有或拒交,否则将依法严肃查处。

(2)建章立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村级班子工作例会、工作协调和议事决策等工作制度,探索新的服务形式和办法,规范村级组织运行。及时修订完善新村建设发展规划和新村班子的工作目标,确保村级组织运行制度化、规范化。同时,继续做好完善村集体资产整合工作。

(3)后续工作。妥善做好行政村规模调整后村民户籍、身份证、社保卡、门牌户牌等证照的办理和更换工作。优先制定新的村庄布局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切实推进多规合一,并优先安排新村集居点等农民建房用地指标。做好国道、省道、乡村道路的标志标识更换等,确保后续工作井然有序。

五、配套政策

(一)原村干部的待遇政策

按照《临海市关于行政村规模调整过渡阶段组织设置、班子配备及人员安排的意见》执行(详见附件1)。

(二)原村各类资产的处置政策

按照《临海市关于行政村规模调整中村级集体资产处置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执行(详见附件2)。

(三)原村的扶持政策

行政村规模调整后,原各村与各有关单位帮扶结对关系、移民村扶持政策、扶贫政策在期限内原则上保持不变。市财政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政策不变,原村所享受的其他优惠政策,合并新村后予以保留。对涉及调整的村,原安排的各类建设项目,原则上仍然按原村落实不变,由新村组织实施。

(四)行政村规模调整的奖惩政策

1.对每个行政村规模调整的涉及村,给予2万元工作经费补助。

2.村级集体资产处置融合。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集体资产直接融合的新村,奖励10万元;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集体资产直接融合的新村,奖励5万元。若新村由三个及三个以上村调整形成的,奖励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适当提高。

3.根据镇调整方案,若行政村执行不力的,取消该行政村干部的补贴和该村一切补助、奖励政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东塍镇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李光明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郭宏杰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林迪华、镇党委副书记张波、镇党委副书记谢增任副组长;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谢英福,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常务)王勇,镇组织委员范卫晓,镇宣统委员朱永华,镇人大副主席虞选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和具体业务指导,林迪华兼任办公室主任,范卫晓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指导组、集体资产处理组、宣传导控组、信访维稳组、纪律保障组等五个组,抽调骨干力量集中办公。

(二)强化工作责任。镇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牵头研究制定镇工作方案,统筹资源、精心组织,确保工作有序推进。镇党委、村级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强化底线思维,把问题想在先、把工作做在前,逐村逐组逐户做好群众工作,紧紧依靠群众做深做细做实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大力营造有利于行政村规模调整的浓厚氛围。全镇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讲政治、讲大局、守纪律,不讲不利于行政村规模调整的话,不做不利于行政村规模调整的事,始终与镇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对工作执行不力的村干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停职教育”等处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恶意阻挠和操纵破坏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究在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关于行政村规模调整过渡阶段组织设置、班子配备和人员安排的意见

2.关于行政村规模调整中村级集体资产处置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3.行政村规模调整中印章收缴制发使用规定

4.东塍镇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中共东塍镇委员会   

东塍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7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