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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72/2018-8106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8-05-22
发布单位: 白水洋镇
白水洋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防溺水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18-05-22 15:51
  • 来源:白水洋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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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政〔201899

 

 

白水洋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

防溺水工作的通知

 

各办事处、行政村、中小学(幼儿园):

暑期即将来临,外出旅游、玩水、游泳等行为也逐渐增多。暑期往往成为安全事故易发期、高发期。为有效防范溺水等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我镇召开防溺水工作专题会议,实行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村网格员一日三巡制度,现就加强防溺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防溺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安全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我镇河网密集,一些小山塘小水库安全隐患还有存在。从历年情况来看,由于暑期天气炎热,学生、村民喜欢到江河溪流、山塘水库等地方戏水消暑,极易造成溺水等安全事故。为做好我镇防溺水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白水洋镇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长:章维军

副组长:邵日勇

  员:汪  贵、王  鹏、王光建、胡建明、许青春、方友利、金洪刚、陈  伟、胡伟军、吴晓斌、何良达

    镇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邵日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

向村民广泛宣传防溺水安全知识,宣讲安全教育与监管的具体要求,指导家长做好子女安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各办事处结合当地实际,在工作对象上,着重关爱外来民工子女和留守儿童;在工作方式上,联动水利站,派出所、中小学(幼儿园)等单位,同力协作,互通有无,构建严密宣传教育网络。同时要加强对所属行政村的指导和管理,督促各行政村切实履行责任,强化安全知识普及成果。

三、进一步加强防溺水的教育和管理

1、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五水共治”和“清洁家园”工作,组织办事处、村两级干部加强对山塘、水库、河流、沟渠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的巡防和督查。

2、镇属各部门:镇农办、水管站联合排查山塘水库等区域,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告知警示,并做好维修加固。

3、行政村:加强防溺水工作宣传,对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单亲家庭子女等特殊学生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发动老人协会成员、村级安全生产联络员、森林防火巡查员、社会热心人士、志愿者、退休教师等,尽可能多地参与巡防工作;落实山塘水库专人巡防制度,督促“五水共治”河道保洁员做好河流溪坑巡查,遇到学生游泳、嬉水现象要及时劝阻。

4、巡查人员:坚持每日巡查,特别要加强午饭后、下午和晚饭后等重点时段的巡查;各山塘、水库、溪坑安全警示牌有损坏各的,要及时报告并补装。驻村干部做好检查督促工作。

四、进一步完善暑期学生安全工作机制

1、建立责任倒追机制。各办事处、行政村、中小学(幼儿园),要落实学生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严肃责任倒追机制。对执行制度不严格、玩忽职守导致学校安全事件发生的,以及隐瞒实情不及时上报的单位或者个人,镇党委、政府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1、建立群防群治制度。各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学生防溺水工作,各司其职,责任到位,齐心协力,确保每一个学生都能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暑期。

2、建立专人巡防制度。明确辖区水域巡防人员职责,巡防工作原则上要全年开展,重点巡防时段以夏季、节假日、寒暑假为主,暑期的每日重点时段要实行不间断巡防。

3、建立巡防报告制度各单位要同巡防工作队伍建立信息互通渠道,确保巡防人员能在第一时间将巡防信息反馈给学校和幼儿园,真正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联动、共同防范。

4、建立巡防督查制度。镇职能部门将不定期对巡防工作开展督查,对因工作不落实而引发学生溺水事故的将实行责任追究。

                   

附件: 白水洋镇山塘水库巡防人员安排表

 

 

                  白水洋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2日

 

 

 

 

 

 

 

 

 

  送:市府办,市教育局。

白水洋镇党政办                         20185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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