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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临海市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药机构申请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4-09 17:56浏览次数:字号:[ ]

根据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台人社发〔2016〕141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受理临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药机构申请,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临海市域范围内,符合(台人社发〔2016〕141号)文件申请条件的,并愿意承担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的各类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

二、受理时间

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4月30日(节假日除外)。
    
三、受理地点

临海市社保中心稽核科。(地址:临海市赤城路119号)
    
四、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下载、打印《临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签约申请书》,并按申请书内说明提供材料;

符合条件的零售药店下载、打印《临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签约申请书》,并按申请书内说明提供材料。
    
五、咨询电话

临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稽核科0576-85158102、85151191

                                   

 临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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