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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84/2018-808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河委〔2018〕15号 成文日期: 2018-06-05
发布单位: 河头镇
中共河头镇委员会关于实施“头雁孵化”工程的通知
  • 日期:2018-04-12 10:02
  • 来源:河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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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改善农村干部队伍结构,推动村级组织带头人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增强农村基层组织活力,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实施“头雁孵化”工程。具体如下:

       一、把握总体要求,明确目标任务

       总体要求:坚持好干部标准和“重品行、重实干、重公认”原则,探索建立一套村级组织带头人后备干部选拔、培养、成长管理机制,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群众评价好、干事能力较强、能胜任工作的村级组织带头人后备干部队伍,着力破解村级党员干部队伍老化、村级组织带头人后继乏人等突出问题,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具体任务:力争到9月底,按1000人口以下行政村1名、1000及以上人口行政村2名的数量标准,为各行政村配备村级组织带头人后备干部。

       二、严格规范选拔,确保选拔质量

       (一)严格选拔标准

       1. 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2. 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家乡,热爱农村工作,热心公益事业,公道正派,有一定群众基础;

       3. 有一定增收本领、致富技能,有带领群众增收致富的愿望和信心;

       4.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识和能力,知识面较宽,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5. 年龄一般要求在40周岁(1978年以后出生)以下,身体健康,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确实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作为村级组织带头人后备干部推选对象:

       1.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处理的;

       2.被判处刑罚(包括免予刑事处罚),刑罚执行完毕后未满5年的或者被检察院作定罪不诉后未满5年的;

       3.有嫖娼、妨碍公务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者涉黑涉恶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的;

       4.有严重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多生育行为被查处的;

       5.近5年内有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以及近3年参与或组织串联他人集体上访、越级上访或非法上访的。

       (二)规范选拔程序:

       建立“三荐二考一审”机制,即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和测试考评、组织考察的形式,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择优选拔。

       1.推荐上报。各村按照选拔条件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等形式,原则上1000人口以下村推荐不少于2名后备干部建议人选,1000人口以上村推荐不少于4名后备干部建议人选,经村支委员讨论提出意见后,上报镇党委审批。群众举荐需由村民小组长和本村民小组10人以上村民联名,以书面形式向村党组织提出推荐人选。

       2. 资格审查。镇党委根据各村推荐上报的建议人选,组织

镇纪委、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国土城建、计生等单位部门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凡出现不能推选5种条件之一的人选,实行“一票否决”。

       3.组织测试和考察。经资格审查通过后,由镇党委统一对建议人选开展测试和考察。测试主要内容是基本政治理论和农村基层组织运行基本知识,考察的主要内容是建议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一贯表现、能力水平等情况。

       4.确定人选。根据测试和考察情况,结合村党支部推荐意见和各村实际情况,镇党委按照各村的名额比例择优确定村级组织带头人后备干部人选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

       三、加强培养锻炼,提升能力素质

       (一)加强学习培训。把村级组织带头人后备干部教育培训纳入村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实行重点培训和基层基本理论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通过集中办班、专题教育、参观考察、鼓励推荐参加各类学历教育等形式,不断增长村级后备干部基层工作理论知识,全面提升他们的政治理论和政策水平。

       (二)开展结对培养。从镇领导班子、驻村干部、村“两

委”主要负责人、第一书记中选取成立“村级组织带头人后备干部成长导师团”,确保每1名后备干部至少有1名导师帮带结对,结对导师要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及时跟进了解村级组织带头人后备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切实帮助他们解决

在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各种困难、问题和不足之处。把村级组织带头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与农村党员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对不是中共党员的后备干部,要关心他们的思想进步,积极推荐和教育引导他们向党组织靠拢。

       (三)强化实践锻炼。经岗前培训合格后,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村级组织带头人后备干部担任村支部书记助理或村民委主任助理职务,全面参与村级日常事务工作,不断积累农村工作经验。注重把村级组织带头人后备干部放到村集体经济发展、征地拆迁、信访维稳等重点工作和各类项目攻坚一线进行锻炼。探索实行跨村实践培养机制,逐批安排村级组织带头人后备干部到先进村、项目重点村进行跟班实践锻炼,学习先进村、项目重点村好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丰富他们的工作阅历,拓宽工作思路。

       四、实行动态管理,确保队伍数量和质量

       (一) 建立一账一卡。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镇组织办负责建立村级组织带头人后备干部档案库,村党支部要建立培养台账,做到一村一本台账、一名后备干部一张成长基本情况卡,如实记录他们在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培养使用等过程中的现实表现。

       (二)建立考核评议制度。镇党委在每年年底结合村主职干部考核,对村级组织带头人后备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实绩、能力水平等情况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村党支部每年年底要组织召开村两委会、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对村级组织带头人后备干部进行1次民主评议,主要对其作用发挥、主要不足等情况作出评价意见。

       (三)推行动态管理。结合日常管理、评议考核等情况,实施村级组织带头人后备干部优胜劣汰、良性循环、动态调整的机制。对考核不称职的,由村党组织提出,报镇党委审批后及时调整出村级组织带头人后备干部队伍,对考核优秀的后备干部,进行表彰肯定,给予适当的奖励。对新发现的基本素质好、有发展潜力、群众公认的,按程序及时吸收进入村级组织带头人后备干部队伍。

       五、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责任

       (一)加强领导。镇党委把村级组织带头人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使用作为一项重点组织工作进行推进,并列入村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明确村支部书记为各村后备干部培养的直接责任人,做好日常跟踪管理,积极帮助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

       (二)严格纪律。把严明纪律规矩贯穿村级组织带头人后备干部选拔培养使用全过程,严禁利用培养村级组织带头人后备干部搞拉帮结派、团团伙伙等行为;坚决杜绝说情打招呼、弄虚作假、“近亲繁殖”;严防黑恶势力、家族和宗教势力趁机培养“代言人”;坚决防止任意简化程序,执行上搞折扣。

       (三)抓好落实。各村党支部要从抓基层、强基础的高度认识村级组织带头后备人选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切实把“头雁孵化”工程各项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好。

 

附件:河头镇村级组织带头人后备干部推荐表

 

 

                       中共河头镇委员会

                        2017年4月11日

 

 

 附件:



 

河头镇村级组织带头人后备干部推荐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政治面貌


文化

程度


身体状况


从事

职业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学历

全日制教育


毕业学校


在职教育


毕业院校及

专业


 

 

 


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

称谓

姓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签     名:

 

                                            年    月     日

 

                         党支部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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