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各企业、处属部门:
现将《江南街道“河长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临海市人民政府江南街道办事处
2017年9月1日
江南街道办事处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
(2017-2020年)
为进一步落实水环境治理责任,加快形成联动治水、全民治水的工作态势,切实改善全街道河道生态环境质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全街道深化落实“河长制”管理制度。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治水要求,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之路,以问题为导向、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指引,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构建党政同责、部门联动、职责明确、统筹有力、水岸同治、监管严格的治水机制;建立健全职能部门督促指导、乡镇负责管理、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河道管理长效机制,修复水生态功能,确保交界断面水质考核合格和饮用水源安全,促进我街道经济社会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7年6月底前,镇、村三级河长体系,实现江河湖泊河长全覆盖,并延伸到沟、渠、溪、塘等小微水体。
到2017年底,全街道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全面消除劣Ⅴ类水。
到2020年,全街道河道无违法建筑物。基本建成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实现河湖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退化;保持河流、湖泊、池塘、沟渠等各类水域水体洁净,实现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三、职责分工
(一)组织协调机构
“河长制”实施工作由街道“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推进。“五水共治”办公室负责拟订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监督各项任务的落实,组织实施考核等工作,定期公布考核结果。
(二)“河长”的设置及职责
1.总河长。是责任水系总领导,负责水生态、水环境持续改善,组织开展检查、考核工作,协调落实相关热点难点问题,督促主责河长加快推进各项整治工作。
2.主责河长。是责任河道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协助总河长开展检查、考核等工作,做好对责任副河长的监督指导。承担河道治理的牵头、协调和管理等职责,按照市委、市政府“四边三化”、“双清”行动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河道整治工作。
3.责任河长。是责任河段的具体负责人,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配合执法部门对河道污染进行调查处理;
(2)河道的日常疏浚、清障、保洁工作,开展河道管理日常巡查;
(3)河道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行为处理;
(4)河道生态绿化、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河道采砂管理及长效保洁管理制度的建立;
(5)对河道内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要及时告知农业、卫生等部门;
(6)服从街道里统一安排和调度,配合做好突击性保洁工作;
(7)确保河道整治无事故,安全设施齐全;
(8)收集管理资料,建立相应保洁台账,及时上报信息;
(9)做好突发事件处理,并及时汇报;
(10)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村规民约,做好河道保洁宣传工作,引导大家自觉保持河道清洁。
(三)部门职责
街道五水办:指导、监督美丽乡村建设和“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建设,指导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置工作。深入推进“清水工程”建设,扎实开展河道整治工程,严格落实水域环境卫生责任,加强日常河面(河岸)保洁、河道清障清淤,强化水土流失和挖(洗)砂管理。
街道城建办:指导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负责镇区河道随意倾倒垃圾、渣土、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镇区饮食服务业排污等违法行为查处,负责垃圾中转站运行管理;查处和规范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街道工业发展办:负责淘汰落后产能、健全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推进工业园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绿色企业创建。
街道农业发展办:指导、监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执法监管。
街道财政办:负责河道水环境治理的资金支持和管理,协调落实“河长制”相关资金政策,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街道宣传办:加大“河长制”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公众的生态环保意识和生态道德水平,倡导良好的卫生习惯,及时曝光落后区域、违法环境行为以及卫生保洁方面的不良习俗。
街道水管站:负责指导、监督实施万里清水河道建设,河道整治和保洁、河道非法采砂的依法查处等工作,配合实施河道监控信息系统建设;指导、监督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街道派出所:负责指导、加强涉嫌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
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做好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
街道林特站:负责指导、监督生态公益林保护和管理,水土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建设、河道沿岸的绿化造林工作和湿地修复工作。
街道中心卫生院:负责指导、监督农村卫生改厕和饮用水卫生监测。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河道所在村要切实负起责任,对本辖区的河道河段全程踏勘,摸清辖区内各河道河段环境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按期推进实施。同时,要加强与各总河长、主责河长之间的沟通、支持和配合,并积极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衔接,切实把每条河流河段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街道有关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加大力度,规范管理。各河长、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明实情、出实招,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增强实效,在“查、处、究”上狠下功夫,巩固河道整治成果,确保“河长制”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街道宣传办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平台,深入宣传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意义。要向社会公开曝光一些偷排、漏排污水和不配合河道环境整治工作等现象,报道保护环境维护河道生态环境的先进事迹和个人,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并参与支持河道整治工作,增强群众保护水环境的意识,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河道环境整治、建设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街道五水共治办负责制订河道保洁考核细则。各责任河长每季度要不定期、不定时对河道进行抽查,镇生态文明办每季度对河道进行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责任副河长要根据督查通报情况落实整改措施,同时检查结果将纳入联系村干部、村主要干部绩效考核。
附件:江南街道镇级以上河道河长名单
抄送:市“五水共治”办
临海市江南街道党政办 2017年9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