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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76/2017-6588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尤政〔2017〕31号 成文日期: 2017-06-29
发布单位: 尤溪镇
尤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尤溪镇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成员调整情况的通知
  • 日期:2017-06-29 00:00
  • 来源:尤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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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作片、行政村、镇属各部门:

        由于人员变动,为持续有效的推进我镇的环保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现对全镇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成员进行重新调整,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5〕46号)文件精神,实行环境网格监管,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实现“三清三到位”的总体目标(“区域清、职责清、底数清”和“监管到位、服务到位、互通到位”)。

二、网格划分原则

(一)属地管理。按现行的行政区划分制定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方案,充分依靠和利用网格内行政和管理组织的资源,落实行政区内政府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二)一岗双责。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环境保护职责对本部门环境管理任务进行分解,明确网格单位环境保护职责及任务,确保本部门涉及环境保护的相关工作要求在网格管理中得到落实。

(三)分级负责。各工作片、相关部门应根据当地产业特点及行政层级,结合环境保护管理对象的规模、数量,合理确定监管对象的网格层级,实行按级负责。

(四)权责相当。根据网格内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和环境监管力量配备等实际情况,明确网格单位人员相应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做到权责一致,失职担责,尽职免责。

三、网格划分

由镇政府统一组织,将全镇区域范围划分为三级环境保护监管网格。

二级网格:以全镇行政区域为主体,按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划分网格,全镇为一个总网格,每个行业为一个二级网格单位。镇政府主要领导对总网格的环境监管工作负总责;各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本行业二级网格的网格长。设立生态办,配备2-3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环境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三级网格:以工作片为主体,每个工作片为一个三级网格单位。工作片书记、主任为网格长。

四级网格:以行政村为主体,建立四级网格单位,责任主体为村委会和驻村干部,村书记、主任为网格长。各行政村环境保护网格与社会治理“一张网”归并合一。

四、网格职责

二级网格: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和环境质量负总责,负责辖区内环境保护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对影响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本区域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明确环境监管内容,确定本级网格重点区域、重点监管对象,并实施重点监管,汇总分析下级网格报送的环境监管信息数据,建立污染源档案,并进行动态监管。建立环境突发事件、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人员、装备、物资器材,同时加强平时演练,及时处置事故。及时上报需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明确下级网格的监管职责和工作任务,部署、督查、指导、考核下级网格工作,研究、协调、解决下级网格难以解决的问题。本级网格对三级网格的检查、督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并对四级网格进行抽查。同时,做好检查、督查、抽查的工作台账。

    三级网格:对本工作片的环境保护工作和环境质量负总责,负责四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全面摸清和掌握本网格内监管对象的基本情况,采集相关信息并做好登记,实施动态分类监管。负责向二级网格汇总上报环境监管重要信息和难以解决的问题,向四级网格传达上级要求、布置工作任务。明确下级网格的环境监管职责、网格责任人及工作职责。部署、检查、指导、考核下级网格的具体工作,研究、协调、解决下级网格难以解决的问题。三级网格对四级网格的检查、督查及对重点村、重点环境监管事项的抽查,每1个月不少于1次,并做好检查、督查、抽查的工作台账。每1个月至少组织1次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的夜查(当日18:00—次日6:00)。组织开展对辖区内排污企业、生态环境、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监管工作,监督辖区内企业对被污染的环境进行整治修复。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四级网格:负责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聘请生态环保员,全面摸清网格内污染源,建立档案,进行每周不少于1次定期巡查,发现违法排污问题及时制止,负责辖区内秸秆禁烧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发现辖区内发生污染及新的污染源,要及时制止并向上一级网格报告,做好检查、巡查台账;负责调节辖区内环境污染纠纷,减少环境信访数量;向上一级网格报告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和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反映群众对环境质量的需求以及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各工作片、行政村是全镇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的重要平台和主要节点,其环境监管网格化职责细化如下:

1、全面落实上级下达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行政村;积极组织并认真完成“五水共治”、“大气污染整治”、“四边三化”、节能减排等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2、积极开展环保基层基础大排查工作,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牵头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影响环境的无证无照加工点的整治和取缔工作;全面排查化解区域内各类环境风险隐患和突出环境问题,及时制止辖区内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上报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环保监管,指导、督促和帮助企业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

4、积极预防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以及因环境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督促重点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编制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工作;全面做好环境污染事件的调查、协调和维稳工作;加强环境信访属地管理,牵头做好辖区内环境信访包案处理工作。

5、积极开展各类生态创建,加强对各生态系列的长效管理工作;积极做好河道违法排污口清理、“清三河”巩固、生活污水处理、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农业废弃物处置、畜禽养殖业污染控制和垃圾、秸秆禁烧工作,落实垃圾收集、运输和保洁长效管理。

6、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各类生态环保宣传,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保志愿者等参与或开展环境保护活动;完成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其他相关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尤溪镇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生态办,具体负责全镇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领导小组成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履行好职责,做好网格内环保工作。

(二)强化督查。镇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对网格内环保职责履行情况和网格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做到重要事项全程督办、紧急事项迅速督办、一般事项定期督办,促进网格化管理工作稳步推进,有序落实。

(三)完善制度。建立完善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相关制度,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主体巡查、报告、查处的时限,标准等工作要求,制定奖惩措施,保障各级网格的高效运转。

(四)严格问责。镇政府将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对各工作片、行政村、各部门的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各工作片、行政村及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相关要求,强化环境监管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行为,将严格进行问责。对涉嫌犯罪的,将依据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尤溪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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