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人大代表履职考评工作(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8  08:4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临海人大  字号:[ ]

 

     

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临人大办〔201716


关于开展人大代表履职考评工作(试行)

  

各镇(街道)人大主席团(工委),各代表小组、各代表联络站,在临的台州市第五届人大代表、临海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

为了客观地反映代表履职情况,激发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促进代表更好履职,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根据代表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人大代表(以下简称代表)履职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履职考评主体

履职考评主体为:代表联络站、代表小组、镇(街道)人大主席和副主席(主任和副主任)、市人大常委会联系领导及联系委办、代表履职考评委员会(以下简称考评委)。

市人大常委会建立由常委会分管领导和各委办相关人员组成的考评委,负责代表履职考评的综合和指导工作。考评委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任:卢如平

副主任:李月明  王少明

      员:李志伦、陈子佳、戴宝林、崔允灶、陈宰金、朱伟杰、金标、陈国森

二、履职考评对象

履职考评对象为临海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和在临的台州市第五届人大代表。

根据领导职务提名的代表不列入履职考评。

三、履职考评内容

从以下三大方面对代表每年的履职情况进行量化考评:

1、履职得分:出席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情况、参加代表团审议情况;提出议案或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参加各级人大组织的活动情况(包括培训、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列席会议等);参加代表小组、代表联络站活动及联系选民情况;其他履职情况。

2、综合评分:代表小组组织本小组代表互评;镇(街道)人大主席、副主席(主任、副主任)对辖区内代表综合评分;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及委办对所联系镇(街道)的代表综合评分。

3、加减分:代表联络站履职等情况;获得与代表履职相关的各级荣誉情况;代表述职情况;遵纪守法情况。

四、履职考评方法

1、代表自评打分。

2、代表联络站、代表小组、镇(街道)人大主席(主任)和副主席(副主任)、市人大常委会联系领导及联系委办根据

代表履职有关记录,给代表打分。

3、各镇(街道)人大主席团(工委)在每年12月底前汇总代表各项得分,将代表履职考评汇总表、履职计分表以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报考评委。

4、考评委审核。

五、考评结果运用

镇(街道)人大主席团(工委)、考评委根据每位代表的得分,年末、届末时提出年度履职优秀代表和下届连任代表人选(上级文件规定不得提名的对象不予推荐)的初步意见,提供临海市、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参考。

六、工作要求

镇(街道)人大主席团(工委)要把代表履职考评作为代表工作的重要内容,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代表小组、代表联络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记录、评估、计分,代表要如实记录自身的履职情况,确保代表履职考评工作取得实效。考评委要加强对代表履职考评工作的指导。

附件1:代表履职考评汇总表

附件2:代表履职考评计分表

 临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47

附件1         代表履职考评汇总表

            镇(街道)人大主席团(工委)(盖章)             年度

姓 名

单位及职务

得 分

备 注

附件2          代表履职考评计分表

                   

姓名

性别

所在代表小组

所在联络站

单位

及职务

联系电话

得分

备 注

履职

得分

70

1、参加人代会各次全体会议(含预备会议)和代表团审议,一次人代会审议发言至少一次。各次全体会议和代表团审议,经批准请假扣2/,未批准缺席扣4/;每次人代会会议期间没有审议发言的扣3分。

20

2、领衔提出议案或建议,每件得5分,附议得3,计分以2件为限。

10

3、参加台州市、临海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活动(培训、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列席会议等)每次得2分。

10

4、参加镇(街道)人大主席团(工委)组织的活动(培训、视察、调研、列席会议等)每次得2分。

10

5参加代表小组或代表联络站活动、联系原选举单位或原选区选民并做好记录,每次得1分。

20

综合

评分

30

6、代表小组组织本小组代表互评

10

7、镇(街道)人大主席团(工委)对本辖区代表综合评价。

10

8、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及委办对联系镇(街道)代表综合评价。

10

加分

减分

9、代表联络站长加5分、副站长加3;被评为先进联络站的站长再加5分、副站长加3分。议案或建议被列为常委会重点督办件,5,被评为优秀建议,5分。

10、获得临海市级荣誉加5分、台州市级荣誉加10分、省级及以上荣誉加20分;同级部门荣誉减半加分。临海市级,履职经验交流发言加5分,工作信息录用每篇加2分,电视、报纸等媒体报道加5分;台州市级加倍加分;省级及以上再加倍加分。

11、届内根据安排向选民述职一次,书面述职得5,面对面述职得10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满意票数超参评人数半数得5分,满意和基本满意票数超半数得3分,不满意和弃权票数超半数扣10分。

12、受党纪、政纪警告处分,20分;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或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扣30分。

合计

 说明: 1、未列入联络站的代表第5项分值由代表小组打分。

       2、第1-8项,每项计分为该项最高得分。

       3、综合评分项目主要参考代表参加活动次数、联系选民、作用发挥、政治素质、自身形象等情况集体研究综合评分。履职好得9-10分;一般得6-8分,差得6分以下, 履职好占比不超过参评代表总数的1/3

4、如有违反本届代表选举时代表资格审核条件之一的,当年为不称职代表。总分60分以下为不称职代表。


 

抄送:台州市人大办、代表工委,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临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