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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73/2016-8134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6-02-23
发布单位: 桃渚镇
桃渚镇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
  • 日期:2016-02-23 15:32
  • 来源:桃渚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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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是“十二五”发展的收官之年,全镇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镇十六届四次人代会确定的各项指标任务,大力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强化民生保障,深化财税改革,财税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财政收入执行情况良好。

(一)收入执行情况

1、财政总收入

2015年财政总收入3858万元,完成预算的111.5%,比上年增长14.79%,分项目为:

(1)国税收入9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8.6%,比上年增长8.73%,其中增值税收入900万元,比上年增长13.21%,改征增值税8万元,企业所得税收入26万元,比上年下降59.38%,按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增值税25%留地方225万元,改征增值税8万元,所得税40%留地方10.4万元,实际参与分成收入243.4万元。

(2)地税收入27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6.65%,比上年增长19.12%,其中营业税收入1563万元,保持上年水平;企业所得税收入163万元,比上年增长5.16%;个人所得税收入130万元,比上年下降18.75%;城建税收入118元,比上年增长84.38%;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156万元,比上年增长2.33倍;土地增值税收入401万元,比上年增长2.49倍;房产税41万元,比上年下降12.77%;印花税34万元,比上年增长36%;资源税167万元,比上年增长2.14倍;按现行财政体制剔除城建税118万元,剔除所得税60%部分175.8万元,实际参与分成收入2479.2万元。

(3)契税收入151万元,比上年下降13.22%。

2、地方财政收入

2015年地方财政收入为2991.6万元,比上年增长17.9%。

(1)国税收入243.5万元。

(2)地税收入2597.2万元。

(3)契税收入151万元。

财政体制调整后,市核定支出基数950万元,加增收分成数505.98万元(收入基数2083万元,实际参与分成收入2873.6万元,增收总额790.6万元,比例80%,增收数632.48万元,比例80%,增收分成数505.98万元),加完成税收任务奖励86.21万元,扣出口退税自负部分22万元,应得分成收入1520.19万元,加市财政专项补助3557.82万元,当年可用资金5078.01万元。

3、专用基金收入

2015年专用基金收入为1790.34万元,完成预算的81.38%,分项目为:

(1)社会抚养费返还848.99万元。

    (2)土地收入返还399.18万元(其中:土地净出让金返还206.14万元、配套费191.35万元、其他1.69万元)。

(3)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4.55万元(其中:利息10.77万元、租金3.78万元)。

(4)下属部门收入21.5万元(其中:林特站2.25万元、计生指导站8.33万元、市容环卫10.92万元)。

(5)上级部门补助收入435.7万元(其中:交通部门20.98万元、农业部门31.8万元、计生部门10.58万元、其他部门372.34万元)。

(6)其他收入70.42万元。

    (二)支出执行情况

2015年财政综合预算支出8229.12万元,完成预算的148.27%,分项目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68.36万元:(1)人大事务92.47万元,(2)政府事务2888.94万元(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五水共治经费、办事处经费、其他经费等),(3)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6.95万元(企办、劳务所)。

    2、教育支出-普通教育39.46万元:(1)小学教育36.96万元(幼儿经费),(2)初中教育2.5万元。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群众文化139.21万元(其中农村文化礼堂建设补助71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9.85万元:(1)未归口管理的行政退休507.34万元,(2)民政经费1392.52万元(优抚金、低保金、农村生活救助等)。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0.39万元:(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42.08万元(村级农医保),(2)城乡医疗救助220.56万元(民政),(3)计划生育事务87.75万元(计生服务站)。

6、城乡社区支出840.85万元:(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90.3万元(城建办),(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589.87万元(基本建设),(3)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60.68万元(行政执法、市容环卫)。

7、农林水支出1517.65万元:(1)农业767.27万元(其中:事业运行169.34万元、灾害救助40万元、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270.26万元、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88.93万元、其他农业支出178.6万元,(2)林业-林业事业机构163.48万元,(3)水利-水利工程建设155.9万元,(4)农村综合改革451.14万元(其中: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64万元、对村委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310.14万元、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77万元)。

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173.35万元

2015年镇财政可用资金6868.35万元,财政综合预算支出8229.12万元,收支相抵,当年财政赤字1360.7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结余155.33万元、专用基金结余-1516.1万元)。历年财政赤字6666.7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结余595.76万元、专用基金结余-7262.47万元)。

(三)主要财政工作

     一年来,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充分发挥财税职能作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我镇财政收入执行情况良好。

1、坚持服务大局,发展新型工业。全镇实现工业总产值5.51亿元,比上年增长17.23%。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77亿元,比上年增长25.9%。一是现代产业园建设加快推进。全面完成红脚岩渔港现代产业园规划修编工作,配合做好产业园区建设,继续推进港区的道路、供电、供水、通讯等设施建设,为企业落户创造良好条件。全年引进内资3154万元。二是企业创新转型加速提升。完成天瑞铸造有限公司规下企业转规上1家,实现规上工业“零”的突破,实施成长型企业培育工程和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完成“个转企”8家。新增七大产业小微企业55家、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1家、专利10家(其中发明专利2家)。落实“五帮一化”服务企业长效机制,实现干部联系企业“三个全覆盖”,帮助企业破解发展难题24个。

2、坚持依法治税,抓好组织收入。围绕组织收入中心工作,深入推进信息管税,创新开展风险管理,通过抓责任分解落实收入、抓精细管理深挖收入、抓部门协作统筹收入,积极开展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比对、土地增值税清算、个人所得税管理、欠税追缴、以查促管等工作,有力地促进了财政收入的持续稳步增长,在抓收入的同时,更加注重依法治税与服务企业并重

3、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民生保障。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年民生支出4000多万元。农村文化礼堂等民生资金得到有力保障,稳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统筹,全年涉农资金支出达2000多万元。

4、坚持深化改革,提升监管水平。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为目标,扎实推进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强化“三公”经费源头控制数管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完善月结月报制度,今年以来“三公”经费支出明显下降。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要看到当前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工业经济仍是桃渚发展的短腿,招商选资局面亟须突破;“营改增”全面扩围等政策性减收和经济性减收因素叠加影响,财政收入增速放缓;财政刚性支出有增无减,特别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压力进一步加大。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改善和解决。

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镇十五届六次党代会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五大发展理念”为主线,全面提升宜居城镇、旅游名镇、农渔强镇建设,全面深化财税改革态,开源节流,科学理财,用财有度,保障民生,加强监管,努力实现桃渚新一轮大发展。

2016年财政总收入4119元,比上年增长6.8%(其中工商各税收入3968万元,比上年增长7%);专用基金收入1000万元,比上年下降44%,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一)收入预算安排

1、财政总收入4119万元,分项目为:

(1)国税收入1000万元,比上年增长7%。

(2)地税收入2968万元,比上年增长7%。

(3)契税收入151万元。

    2、地方财政收入3179万元,分项目为:

(1)国税收入250万元。

(2)地税收入2778万元。

(3)契税收入151万元。

    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减去中央税75%部分750万元,减去所得税60%部分190万元,减城建税118万元,参与分成收入3061万元。市核定我镇支出基数950万元,增收分成650万元,应得分成收入1600万元,争取上级补助收入3000万元,预计当年可用资金4600万元。

3、专用基金收入1000万元,分项目为:

    (1)土地收入返还200万元(配套费)。

    (2)上级部门补助收入500万元

    (3)其他收入300万元。

    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计算加上级专项补助和专用基金收入,当年可用资金5600万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

为了确保2016年财政收支平衡,拟采取以下几条节支措施:①坚持“量入为出、量财办事”原则,适度从紧、按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安排支出,做到有保有压。②继续贯彻落实临市委办[2009]30号文件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③强化预算管理意识,严格财政财务管理,扎实做好开源节流的各项工作,确保财政综合平衡。通过以上措施,2016年财政综合预算支出为5600万元,分项目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57万元:(1)人大事务36万元,(2)政府事务2096万元,(3)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5万元(企办、劳务所)。

    2、教育支出500万元:(1)小学工程配套资金320万元,(2)中学教学楼工程配套资金180万元。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群众文化53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0万元(民政经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6万元:(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45万元,(2)计划生育事务61万元。

6、城乡社区支出1076万元:(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76万元,(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600万元,(3)城乡社区环境卫生400万元(其中垃圾清运承包款379万元)。

7、农林水支出248万元:(1)农业143万元(其中:事业运行97万元、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46万元,(2)林业-林业事业机构105万元。

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180万元

三、2016年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

2016年是“十三五”发展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工作,至关重要。根据镇党委、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发展经济,培植财源。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提升工业创新发展水平。一要全力搭好工业平台红脚岩渔港产业园区为主体,打造功能完备的平台体系,为新型工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推进红脚岩渔港园区开发,加快发展港经济。启动实施企业培育计划深化成长型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上规模培育工作,优化企业帮扶服务。二要全力抓好招商选资。顺应工业园区化、产业集聚化趋势,创新招商方式,完善招商机制,重点引进清洁能源发电项目。发挥桃渚籍在外商人的作用,以商引商,促进回归投资。优化投资创业环境,吸引更多新型企业落户桃渚

(二)城乡统筹,保障民生。我们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公共财政的落脚点,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健全民生投入机制,着力推进社会建设,努力改善民生福祉。

(三)生财有道,确保增长。密切关注税制改革动态和走向,加强收入分析和预测,牢牢把握组织收入为主动权。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扩围,重点抓好营业税征管等工作,努力做大总量,夯实基数。推进以税收风险管理为核心和征管改革,扎实落实欠税管理举措,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加强契耕两税管理,强化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切实做到足额征收、应收尽收。深化信息管税,加强税收征管保障工作。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坚决查处涉税违法案件,打击发票违法行为,整顿规范税收秩序。

(四)改革创新,加强监管。强化预算约束机制,严格预算执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把资金审查关,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化。继续推行政务公开、财政监督制约制度,推进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管理。继续加强“三公”经费源头控管,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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