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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15-08-14 09:05浏览次数:字号:[ ]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办理指南 

■办理机构

创业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办事依据

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591号)。

■申办条件

针对有就业意愿的城乡低保户、孤儿、残疾人等毕业年度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办理标准

给予每人1500元一次性求职补贴。

■申请材料

毕业年度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资格认定,需提供下列材料:

1. 填写《临海市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认定表》

2.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3.失业证明及毕业证书复印件

4. 父母亲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情况需提供重大疾病认定证明(当年度医院药费单16万发票)

5. 城乡低保户、烈士子女、孤儿、残疾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烈士证》、《低保证》、《残疾证》、《孤儿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及原件。

■办事程序

符合申办条件的人员携带申请材料到办理机构申请补贴,经当地公共服务机构审核通过,报人力社保局复核,财政部门审批后,将补贴拨付到申请人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申请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当场告知不能申请原因。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76-12333

地点:临海市柏叶西路928号人社局就业处7号窗

 

附件1:临海市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认定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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