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主体: | 临海市民政局 | 公开渠道: | 临海门户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 |
【转载】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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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民民【2014】214号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各全省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 为规范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推进社会组织诚信建设,不断加强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我厅制定了《浙江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参照执行。 浙江省民政厅 2014年10月31日
原文件使用PDF格式插入网页,内容详见附件 浙民民〔2014〕214号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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