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模式 退出老年模式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街道信息公开 > 镇(街道)信息公开 > 汇溪镇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镇街)
索引号: LH331082-079/2014-6684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汇镇委〔2014〕15号 成文日期: 2014-10-17
发布单位: 汇溪镇
中共汇溪镇委员会 汇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汇溪镇河道“五星管理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日期:2014-10-17 00:00
  • 来源:汇溪镇
  • 浏览次数:

各行政村、镇属部门单位:

《汇溪镇河道“五星管理法”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汇溪镇委员会

汇溪镇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8日

汇溪镇河道“五星管理法”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镇“五水共治”工作,按照“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集中整治、长效管理”原则,落实水环境治理责任,提升镇域范围内河道的管理水平,根据《汇溪镇“五水共治”实施方案》和《汇溪镇“河长制”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河道“五星管理法”提出如下方案:

一、适用范围

镇域范围内的2条县级河、3条镇级河。

二、考核对象

各级河道河长、镇机关干部、村两委干部,同一条河道分属各村管理的,分段进行评定。

三、评定标准

对全镇所有河道执行《汇溪镇河道“五星管理法”考核评定标准(试行)》,进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并设加扣分项目。依据考核得分评定星级:得分90分以上为“五星级”,得分80—89分为“四星级”,得分70—79分为“三星级,得分60—69分为“二星级”,得分50—59分为“一星级”,得分49分及以下的为“无星河道”。

四、评定程序

镇“五水共治”办公室牵头负责考核评定工作,并成立汇溪镇河道星级管理评定工作考核组,抽调镇农办、企办、城建办以及其他部门相关人员组成,按照评定标准进行基础数据、图片采集,镇“五水共治”办公室根据现场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

五、结果运用

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分星级抓好考核结果运用,构建“督促、提醒、问责”梯次递进动态预警工作体系。参照交通信号灯做法,实行“三色预警”:对“五星级”河道发给“绿灯”,重在巩固,培育示范;对“四星级”河道发放“黄灯”(黄色提醒卡),重在提醒,督促提升;对“三星级”及以下等级河道发放“红灯”,其中“三星级”河道发放“红色督办卡”,重在督办,抓好整改,“二星级”及以下等级河道发放“红色问责卡”,实行问责,整顿转化,推动河道管理的晋星升级。

评定时间原则上每两个月一次,同时实行不定期突击检查制度。根据动态考核结果,对河道星级进行调整。将河道星级评比工作作为村主要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单条河道全年累计四次以上获得“绿灯”且无“红灯”记录的河道村级河长、年度考核评优时优先给予考虑。对单条河道连续三次“黄灯”的河道村级河长由镇党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单条河道连续两次“红灯”的河道村级河长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一切评优资格,驻村干部实行末位交流,村两委干部按照《村干部问责制》实行问责。

六、其他

建立河道评定结果通报制度,每次评定结果向各行政村、镇属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并设立大型公示牌进行集中公示,同时将河道星级在河长公示牌上进行动态展示,接受全社会监督。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