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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自然灾害灾情信息报送工作评估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26 19:10  访问次数:    字号:[ ]

浙民救[2013]190号

 

各市民政局:

为加强和规范灾情信息报送管理工作,确保救灾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民政部《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和《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要求,省厅制定了《浙江省自然灾害灾情信息报送工作评估标准》。。

现将《浙江省自然灾害灾情信息报送工作评估标准》印发给你们。该评估标准自2013年8月1日起执行,请各市认真对照评估标准的要求,及时、准确、规范、全面地做好灾情信息报送工作。

浙江省民政厅

2013年7月26日

 

浙江省自然灾害灾情信息报送工作评估标准

自然灾害灾情信息报送情况主要根据突发性自然灾害灾情和阶段性灾情报送的及时性、规范性、准确性及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

一、突发性灾情信息报送

(一)及时性评估。根据突发性新灾初报时间与灾害发生时间的差值进行评估。公式如下:

 

 

其中,为一次突发性新灾上报及时性得分,为初报时间与突发性新灾发生时间的差值(小时数)。计算各次突发性新灾上报及时性得分的平均分,得出评估突发性新灾灾情上报及时性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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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规范性评估。根据灾情的续报和核报情况进行评估。一次突发性新灾上报,如果有核报,为100;如果只有续报、无核报,为50;如果既无续报也无核报,为0。计算各次突发性新灾上报规范性得分的平均分,得出评估突发性新灾灾情上报规范性得分

     

  • 准确性评估。根据上报灾情数据出现错误的次数进行评定。具体公式如下:

     

    其中,为突发性新灾上报准确性评估得分,为上报灾情出现错误的次数。

    二、年度灾情信息报送

    (一)年报初报及时性评估。根据年报初报实际上报时间与规定上报时间的差值进行评估。公式如下:


     

    其中,为此次评估年报初报上报及时性得分;为年报初报实际上报时间与规定上报时间的差值(天数)。

  • 年报初报规范性评估。根据年报初报灾情和日常上报累计灾情的差异性进行评估。具体公式如下:

     

     

     

    其中,为年报初报一项主要灾情指标规范性得分;为年报初报上报灾情,为日常上报累计灾情。计算死亡失踪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倒塌房屋间数、损坏房屋间数、直接经济损失等5项指标规范性得分的平均分,得出此次年报初报上报规范性得分

    三、信息报送系统使用情况

    在网络通讯正常情况下,若有一次不使用系统报灾,扣除20分。具体公式如下:

     

    其中,为网络通讯正常情况下未使用系统报灾的次数,为信息报送系统使用情况得分。

    四、综合评估

    根据突发性新灾灾情信息报送、年度灾情信息报送和信息报送系统使用情况三项评估得分进行加权计算得出。综合得分在90之上,计为优秀;70-89分,计为良好;60-69分,计为合格;60分以下,计为不合格。具体公式如下:

     

    其中,为突发性新灾上报及时性得分,为突发性新灾上报规范性得分,为突发性新灾上报准确性得分,为年报上报及时性得分,为年报上报规范性得分,为系统使用情况得分。